放射性監測
摘要:對環境中放射性核素放射出的射線強度和放射性污染狀況進行測量及對測量結果分析和解釋的過程。全稱放射性物質的監測。又稱輻射監測。環境放射性監測應在輻射源的設施邊界以外環境中進行。
關鍵字:放射性監測
對環境中放射性核素放射出的射線強度和放射性污染狀況進行測量及對測量結果分析和解釋的過程。全稱放射性物質的監測。又稱輻射監測。環境放射性監測應在輻射源的設施邊界以外環境中進行。
環境放射性監測的目的是為了判斷和評估環境中輻射及放射性物質的存在水平及它們對人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時發現異常情況,以便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對附近居民造成有害影響,保證環境安全。
環境放射性監測的主要任務有:
①對環境中各項要素進行經常性監測,開展放射性質量狀況的調查,掌握環境質量狀況及發展趨勢;
②對有關單位排放放射性污染物的情況進行監督性監測,對核設施運行時在鄰近地區產生的現有影響和潛在影響進行評估,觀察鄰近地區放射性對公眾引起的外照射和內照射,對這種照射可能達到的上限進行估計,對其輻射水平的意外升高提出警告;
③為政府部門執行各項環境法規、標準及開展放射環境管理工作提供準確可靠的監測數據和資料,為政府部門或行政領導的決策提供依據;
④檢查放射性廢物的處理和處置系統的效能,為處理放射性廢物提供依據;
⑤開展環境放射性監測技術研究,促進環境放射性監測技術的發展。
環境放射性監測分為工作場所監測、流出物監測、個人監測、應急監測、污染源監測和本底監測(本底調查)等。根據測量的項目,分為放射性總活度測量、放射性核素測量、氡氣及其子體的測量、表面污染測量和γ輻射劑量率的測量等。根據測量的對象,可分為水體、空氣、土壤、巖石、建材、底泥、廢渣和生物等的放射性核素測量。放射性測量的常用方法有核物理方法和放射化學法。放射性測量是測定各環境要素中的放射性核素比活度,即單位質量的某物質的放射性活度。放射性活度的定義是:在給定時刻,處在待定狀態的一定量的某種放射性核素的活度A是dN除以dt所得的商:
A=dN/dt 式中dN為在該時間間隔內,該核素從該能態發生自發核躍遷的期望值。
放射性活度的國際單位制專用名稱為貝可(Bq), 1 Bq =1衰變/秒,與貝可暫時并用的單位是居里(Ci)。二者的關系是:1 Ci=3.7×1010 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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