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監測的分類
更新時間:2008-06-2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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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污染監測工作一般可分為三類
(1)污染源的監測:
如對煙囪、汽車排氣口的檢測。目的是了解這些污染源所排出的有害物質是否達到現行排放標準的規定;對現有的凈化裝置的性能進行評價;通過對長期監測數據的分析,可為進一步修訂和充實排放標準及制定環境保護法規提供科學依據。
(2)環境污染監測:
監測對象不是污染源而是整個大氣。目的是了解和掌握環境污染的情況,進行大氣污染質量評價,并提出警戒限度;研究有害物質在大氣中的變化規律,二次污染物的形成條件;通過長期監測,為修訂或制定國家衛生標準及其他環境保護法規積累資料,為預測預報創造條件。
(3)特定目的的監測:
選定一種或多種污染物進行特定目的的監測。例如,研究燃煤火力發電廠排出的污染物對周圍居民呼吸道的危害,首先應選定對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的污染物SO2、H2SO4、霧、飄塵等做監測指標,再選定一定數量的人群進行監測。由于目的是監測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所以測定每人每日對污染物接受量,以及污染物在一天或一段時間內的濃度變化,就是這種監測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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