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維尼綸廠污水處理工程
石家莊維尼綸廠污水處理工程設計單位為中國市政工程西北設計研究院,施工單位為河北省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工程處。
1970年初我國自力更生設計建造了一批以石灰石為原料,生產(chǎn)電石、聚乙烯醇、維尼綸的聯(lián)合工廠,各廠都建有污水處理工程,石家莊維尼綸廠建在井陘山區(qū),沒有稀釋條件,對污水處理要求特別嚴格。設計處理水量3200 m3/d,按1976年水平,本工程預算總投資143.696萬元。資金來源于當時的國家輕工部(紡織部)。1974年12月完成施工圖設計;1976年7月竣工;1979年9月進行清水試車;1980年6月開始培菌;1980年9月與維尼綸車間同時投產(chǎn),一次投產(chǎn)成功并正常運行。
該聯(lián)合工廠正常生產(chǎn)污水中含有2000~4900 mg/L的硫酸,每月有1~2次高酸排放,濃度可達25164mg/L;并含有180 mg/L的甲醛;污水中還含有芒硝、聚乙烯醇、甲醇、乙醛、醋酸乙烯等有害物,而廠址下游有30多個生產(chǎn)大隊的人畜用水,指揮部要求消除高酸危害、甲醛處理標準要不超過0.5mg/L。投產(chǎn)后廠方表示滿意。
設計滿足了維尼綸聯(lián)合工廠排水多變,在中和處理采用了連續(xù)中和與間歇中和相結(jié)合的二次中和法,解決了高酸問題,保證二級(生化處理系統(tǒng))處理的安全與穩(wěn)定。采用延時曝氣法,是當時同類工廠中唯一使用二級處理,出水甲醛≤0.5 mg/L的工廠。廠方對設計的評價是:技術(shù)上先進,經(jīng)濟上合理,1981~1983年包括水、泥、渣實際處理成本為0.174元/m3污水(3年平均成本,包括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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