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兩項環保地方標準
更新時間:2016-08-08 09:28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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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日前公布兩項環保地方標準,一個是新修訂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從本月起開始實施;另一個是《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新修訂的天津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主要進行了兩方面修改:一是新增了污染控制項目。在原有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基礎上,增加了汞及其化合物和燃煤鍋爐無組織粉塵排放控制限值;二是收嚴了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照環境管理需求,調整了原區域劃分,取消了鍋爐容量分級。
據預測,新修訂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后,天津市鍋爐氮氧化物減排量將在60%以上,二氧化硫減排量將達50%以上。燃煤鍋爐的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減少約6000噸/年,顆粒物排放總量減少近3000噸/年。
天津市《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則對全市餐飲油煙控制、餐飲油煙監測以及標準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要求進行了明確規定,將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由2.0mg/m3(國家標準)調整為1.0mg/m3,并增加了“餐飲油煙凈化設施應與排風機同步運行”等要求。
該標準主要適用于全市提供餐飲服務單位的設計、環境影響評價、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運營期間的餐飲油煙排放管理,不適用于居民家庭餐飲油煙排放。標準實施后,全市每年可削減油煙污染物排放約272噸,并在一定程度上減少VOCs排放量,對臭氧污染防控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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