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VOCs治理,有關產業集群和工業園區應因地制宜建設集中噴涂中心
【谷騰環保網訊】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 O3和 PM2.5的主要前體物,治理VOCs 對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至關重要。
噴涂領域是產生VOCs 排放的重要來源之一。建設集中噴涂中心是《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要求的全面開展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的措施之一,是綠色集約化的噴涂新模式,可以使傳統溶劑型涂料產生的大量揮發性有機物(VOCs)得到有效治理。
集中噴涂中心主要服務于有噴涂需求的、沒有能力建設的各類企業,達到集約建設的目的。同時,通過集中噴涂中心的建設還可以進一步引導企業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VOCs含量少的高固體份涂料或水性涂料。
建議有關產業集群和工業園區,因地制宜、因園制宜,將集中噴涂中心作為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來謀劃。石化、化工、汽車零部件、智能裝備制造、半導體醫療器械、新能源、涂裝等制造業涉及噴涂工藝,入駐園區或產業集群后,都會產生大量的VOCs。涉及這些產業的工業園區或產業集群,要更加重視集中噴涂中心建設。
因地制宜建設集中噴涂中心應當以VOCs 的準確測量及精準溯源為前提。重點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應不定期開展走航監測,排查突出問題。例如,某在建石化園區2024 年 11 月開展了VOCs 走航監測,對區域濃度分布情況繪制了走航圖。在走航過程中,監測到 1 處VOCs 異常點位,根據現場情況和風向判斷,污染源來自施工廠房的建筑噴涂油漆,主要VOCs 組分為二甲苯、乙苯、丁烯、苯。在集中噴涂中心的建設中,要注意開展區域摸底,調查VOCs來源與分布,做好規劃選址,合理確定建設的規模、工藝及使用的原輔料。
因地制宜建設集中噴涂中心要注意發揮地方政府和管委會的協調作用,推進項目落地。工程設計應滿足相關要求,并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排污許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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