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污染:回避不了的沉重現實
隨著我國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化,在農產品產量快速提高的同時,農業污染也在加劇泛濫。農業環境污染既阻礙農村社會的發展和農民福利的改善,又威脅農產品質量安全。如果這一問題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農民增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將是一句空話。
近期,我們對江蘇省淮安市農業污染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發現,現階段江蘇省淮安市農業生產污染主要有3種:種植業污染、養殖業污染和有機廢棄物污染。
種植業污染:2007年化肥施用量遠超發達國家標準
種植業污染包括化肥、農藥、塑料薄膜等農業投入品污染和秸稈等生產廢棄物污染。據統計,2007年淮安市耕地化肥施用量達449.8公斤/公頃,遠遠超過發達國家為防止化肥對水體造成污染而設置的225公斤/公頃的上限。化肥產品中單質肥料、低品位肥料所占比重較大,高品位肥料、復合肥料、農家肥所占比重較小。
目前,淮安市農藥使用量達1146.1噸,每公頃耕地使用量2.93公斤,利用率為30%到40%之間,大部分多余藥液進入了水體、土壤和農產品中。全市農藥使用量中,殺蟲劑占45.8%,生物農藥僅占6.7%。除草劑、殺蟲劑和殺菌劑等農藥的使用,使農藥在農作物體內大量殘留,同時也殺滅了青蛙、燕子等許多對農作物有益的生物。
淮安市地膜覆蓋面積共達21.15千公頃,使用量為98.1公斤/公頃。地膜的使用降低了土壤的滲透能力,減少了土壤的含水量,削弱了耕地的抗旱能力,阻礙了農作物的根系發育,殘留地膜達到一定程度時還會造成農作物減產。
養殖業污染:750萬噸畜禽糞便中只有40%經過處理
淮安市畜禽養殖業年產畜禽糞便約750萬噸,只有40%通過沼氣處理和用作有機肥。由于分散養殖和某些養殖場布局的不合理,淮安市養殖業缺乏統一管理,絕大部分的畜禽糞便在露天堆放,成為污染周圍環境的源頭。有的養殖者還直接將廢水廢渣排放到池塘和河溝里,匯流入周邊河系中,擴大了污染區域,從而引起人畜共病,加劇了水體的富營養化。同時,含有Cr、As等重金屬的飼料添加劑,使用違禁藥物以及不遵守休藥期規定,都給農產品安全帶來威脅。
水產養殖業污染主要是不合理投餌和用藥造成的,直接導致水域污染和富營養化。重金屬超標及一些魚藥的污染已影響到水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出口。
有機廢棄物污染:近400萬噸秸稈中只有不到4%用于回收
秸稈、殘菜、花卉等生產廢棄物既影響環境,又造成資源浪費。采取焚燒方式不僅污染空氣和水源,而且極易引發火災和交通事故。淮安市每年夏糧、秋糧、油料、棉花等農作物共產生約396萬噸秸稈,其中被野外焚燒、拋棄的超過25%,用于薪柴的占45%,只有1.2%用于草簾編織、栽培食用菌和秸稈氣化,2.5%作為造紙、加工纖維板原料。花卉采收和整枝后的廢棄物、廢棄的殘菜爛葉、動物尸體臟器等,不僅污染農田和水域,而且極易傳播疾病。
除農業生產自身的污染外,工業三廢排放、生活垃圾污染以及水葫蘆等外來生物的擴散蔓延也對農業生態環境構成嚴重威脅,特別是無機污染已對人類構成生命威脅。淮安市水利局2007年4月對重點水功能區水質的通報表明,綜合評價為Ⅰ類水質的區域已不復存在,Ⅱ類水質占全部重點水功能區的31.3%,Ⅲ類水質占43.8%,Ⅳ類水質占12.5%,Ⅴ類水質占6.1%,劣Ⅴ類占6.3%。
減控污染的對策:清潔生產、循環發展和治污市場化
農業生產的自身污染,造成了農產品農藥、獸藥、添加劑殘留偏高,硝酸鹽和亞硝酸鹽以及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超標嚴重,“絆”住了我國農產品出國的腳,也嚴重影響到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和居住環境。目前,已實施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了農產品的生產環境、投入品管理和質量要求。為此我們提出幾點建議:
一、強化農業投入品管理,實施農業清潔生產。要制定相關的農業清潔生產政策和標準,嚴格遵守休藥期和違禁藥物、添加劑規定;要推廣科學施肥、用藥技術,增加有機肥的使用,減少化肥的使用;要通過政府引導,加大清潔農藥、清潔飼料添加劑等的研發應用;要加大對農業投入品的市場監管,打擊坑農害農的假冒偽劣農資;要推廣生態農業模式,發展觀光旅游農業。
二、綜合利用農村有機物,倡導循環經濟發展。可鼓勵利用秸稈來造紙、編織、加工復合板或作為食用菌栽培原料;可將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到沼氣池與畜禽糞便一起發酵處理后作為肥料、飼料用于種養業;可通過堆肥培育蚯蚓、秸稈喂牛、雞糞喂魚、肥水養魚等食物鏈實現有機治理;可開發利用秸稈、稻殼、林業廢物、垃圾和沼氣發電。
三、完善農村環境管理,建立治污市場化機制。建議推行縣、鄉長以及企業法人對管轄范圍內環境管理的目標責任制;縣域環境保護規劃的內容要突出環境功能區劃和環境保護控制性規劃;建議加強農牧漁業污染防治的培訓宣傳和行政執法;可從財政、稅收、信貸、價格等渠道扶持治污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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