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位環保專家與2000字意見書
——論廣州生活垃圾專家咨詢會的得與失
轟轟烈烈的廣州市生活垃圾處理專家咨詢會塵埃落定,32位專家意見最終集合在一份近2000字的意見書中。然而,這份尚未全文公之于眾的意見書卻受到了社會各界的質疑。質疑內容包括垃圾處理優先原則與專家推薦的廣州生活垃圾處理模式相矛盾,高度一致的專家意見是否“研討”成果,咨詢會為何不向公眾和媒體開放等。此外,意見書對現實問題操作層面究竟有多少指導意義?2000字能否承載此次影響全國的科學決策實踐?本報記者進行了綜合調查。
為何沒有長遠建議?
公眾質疑專家意見“是否放棄垃圾處理優先原則”
廣州垃圾處理專家咨詢會通報會上公布的專家意見書所確定的垃圾管理優先原則是“首先要實行源頭減量,盡可能少產生生活垃圾。此外,應對產生的生活垃圾盡可能進行資源回收利用,其中包括盡可能對可生物降解的有機物進行生物處理。在此基礎上,對垃圾進行焚燒處理并回收熱能;最后對剩余物進行填埋處置。”但是,最終的結論卻是“廣州宜采用以焚燒為主、填埋為輔的生活垃圾處理模式”。
為什么不按照優先原則來確定廣州的垃圾處理模式?
據記者調查,上世紀80年代德國的垃圾處理危機與我國目前狀況相似,“NIMBY”(Not in my back yard,不要在我后院)行為越來越普遍,新的設施無法建設,危機高峰時,沒有多余的處理容量,依靠簡單的末端治理不能解決危機。德國后來引入可靠的回收和主動減量的管理機制,依靠高效的工藝技術,運營管理設施,通過對廢物管理、現代設施和技術的規定,實現了成功的變革。《包裝法》(1991年)、《物質循環和廢物管理法》(1996年)以及《強制性押金法令》(2003年)等法令的實施,促進了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回用。
德國過去15~20年的實踐證明,社會廢物總量多年來維持平衡甚至下降,經濟增長和廢物產出之間的必然聯系也被打破,1992~2004年間德國經濟增長15%,而垃圾量穩定;同時促進了廢物流的變化,大量需要處理的垃圾現今更多的是分類收集和回收。
記者認為,考慮到源頭減量無法短時間內見效,但廣州垃圾處理問題已迫在眉睫,可以理解為什么專家組未將具有最高優先級別的“源頭減量”作為建議的重點加以討論,但是從“專家咨詢會”本身的定位和意義出發,專家們應該根據優先原則從長遠考慮,給出細化的可持續的建議。
為何意見會高度一致?
對決策具有重大影響的專家咨詢會應該公開、透明,具備一定的公信力
據參與專家咨詢會的專家組成員透露,專家意見早在會議之前就已形成初稿,并且兩天時間的討論會,僅“分組就分了一天半”。
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便“意見初稿”客觀且與多數專家意見相符合,在討論時也難以充分發揮專家的主觀能動,而只能在既定的條文框架內進行討論,限制了討論范圍和深入層次。而如果“分組分了一天半”的說法屬實,那么,連基本的討論時間都難以保障,各位專家的意見表達和探討能否充分呢?
和大部分的專家咨詢會一樣,此次會議“照例”不向公眾和媒體開放。但與之前的大部分專家咨詢會不同的背景是,今年1月14日,廣州市啟動了以“廣州垃圾處理,政府問計于民”為主題的公眾意見網絡征詢活動,歡迎專家、學者、市民、網民等社會各界獻計獻策。而此次咨詢會也屬于此項活動的一種形式。
對此,網名為巴索的番禺居民質疑說,“既然是問計于民,為什么不向公眾開放?專家意見這么高度一致,那還有什么好討論的?”
是否都有“把脈”能力?
32位專家占有投票席位,但未必真正了解垃圾
根據某網站公布的專家從業信息分析,參與討論的32位專家,從專業方向涵蓋了環境類、能源類、工程類以及地化、氣象、生態、機電乃至經濟學等多個行業,那么在這些專家匯聚到此次咨詢會之前,是否都做了充分的研討準備工作?這些專家是否對焚燒等多種垃圾處理方式都有所了解并能夠提出可行性建議呢?
記者從當地媒體報道了解到,某位研究可再生能源的專家“針對廣州人喜歡煲湯、造成餐廚垃圾水分比較多、熱值低的特點”,提出垃圾分類的“廣州特色”,即把垃圾分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毒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四類。這一提議直接將大部分可回收物比如玻璃瓶、塑料瓶等判了“死刑”,顯然與垃圾處理優先原則背道而馳。
某位氣象學的研究員“從全球變暖的視角解讀垃圾處理方式之爭”,并認為,“從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出發,選擇垃圾焚燒較為合理”,其論據是“目前的垃圾填埋場工藝導致產生了大量甲烷,即將成為我國又一大溫室氣體產生源”。
某經濟研究所研究員以數字說話,根據模型測算,如果全部采用填埋模式,廣州在2015年、2020年、2025年分別需要用地約2979畝、6123 畝和9327畝,將面臨無地可用的窘境。采用經濟學的價值補償標準計算,填埋的成本約為22.5億元~45億元,焚燒為18~25億元”。記者認為,焚燒處理方式節省土地幾乎是公認的常識,目前廣州已有焚燒廠運行,其“如果全部采用填埋模式”的假設沒有任何意義。
如此看來,部分專家似乎不具備為廣州垃圾處理“把脈”的作用或能力,但占有投票席位。
另外,某位專家作為某名校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副院長,對焚燒的態度竟然是“不明”,這使環境工程專業畢業的記者難以想象。
討論能否更有建設性?
對于具體建議,需要更細化操作層面的技術指南
“如何加強對垃圾處理的環保監管”是此次咨詢會的中心議題之一,而監管軟肋也是公眾反對焚燒的重要現實原因。專家組提出,“要增加監管的透明度,建立公眾參與、公開監督機制,保障公眾的知情權,探索公眾參與垃圾處理過程的監督體制。”
然而這些建議過于宏觀,在實際情況下,如何增加監管透明度?如何建立公眾參與、公開監督機制?如何保障公眾知情權?
雖然廣州市相關部門負責人近日表示,要引入環保部門進駐現場監督機制,全面提升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運營水平。但是,如何保障環保部門擺脫權力干擾和資本抵制的夾擊?如何完善相應的監測手段和技術設施?事實上,對于垃圾焚燒的空氣污染等問題一直是環保部門的職責范疇,環保部門也并非沒有介入和作為,如垃圾焚燒的空氣監測,還有垃圾焚燒的立項、環評等。
同時,公眾對垃圾焚燒的疑慮和不安,不僅僅是一個技術性問題,而是涉及公共決策是否公開、透明,能否讓公眾充分參與博弈,參與渠道是否暢通等問題。其根本在于,如何尊重公眾意見、消除疑慮和說服公眾,使公眾對公共決策予以理解、接受和支持,而且這須貫穿決策全過程。
因此,專家咨詢會上應該更深入討論如何建立一整套機制,并為組織方提出可供參考的實施方案,切實推進垃圾處理監管體制的建設。這樣一來,“專家意見” 就非區區2000字,而是一項真正的“成果”了。
另一方面,根據相關報道,此次專家咨詢會為了說明垃圾焚燒處理技術適合廣州,展開了方方面面的論證。但記者認為,過猶不及。垃圾焚燒作為一種成熟的技術,有其自身的優勢,但正如此次專家組組長徐海云所說:“垃圾焚燒是現階段不得不采取的方式。但是必須要讓公眾公開透明地進行監督,如果沒有公開透明,在線監測也是效果有限的。”所以,其應用更應側重于制度建設。
在論證焚燒的同時,部分專家較為片面地否認了其他技術路線(比如資源化利用)的可行性,使整個咨詢會缺乏多元化技術路線的研討氛圍;如果廣州市完全按照“焚燒為主、填埋為輔”的模式建設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那么難以避免會導致處置工藝結構相對簡單、粗放,出現其他問題。
盡管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但不可否認,大多數專家都是我國垃圾處理研究領域內的佼佼者,此次專家咨詢會也開啟了公共事業科學決策、公共決策的良好開端。在此后的類似咨詢會中,希望組織方和專家組能夠更進一層,真正使行業專家成為社會發展的智囊團。
與會專家觀點摘要
徐海云 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總工、高工
觀點:垃圾焚燒必須有公開透明的監督
聶永豐 清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教授、博導
觀點: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決定了我國采用以焚燒為主
趙章元 中國環科院研究員(退休)
觀點:不主張焚燒混合垃圾
施陽 中國城市環衛協會咨詢中心總工、教授級高工
觀點:引進設備前應考察本土垃圾
劉陽生 北大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深圳研究生院循環經濟重點實驗室主任
觀點:高溫水解實際上是一種偽技術
廖利 華中科技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院長、教授
觀點:填或燒取決于土地資源
白慶中 清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原副系主任、教授
觀點:廣州發展垃圾焚燒不可避免,但需要在規劃時通盤考慮
鄭明輝 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環境化學與生態毒理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副主任
觀點:取消垃圾焚燒,中國的二惡英并不會明顯減少
李國學 中國農業大學資源與環境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系系主任、教授、博導
觀點:分類需要系統科學化,垃圾焚燒上能不能考慮RDF的形式
彭平安 中科院廣州地化所副所長、研究員
觀點:二惡英應關注,但是不必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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