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長“這不賴我”背后的荒唐邏輯
據媒體報道,近日,一位杭州企業家表示愿意出20萬元請浙江瑞安環保局長在一條污染嚴重的河里游泳20分鐘。當事官員表示,治理污染的職責不在環保局,但肯定要關注,會提醒水利部門,同時將會協同相關部門對河道的垃圾集中處理。
春節剛過,瑞安環保局長想必是還未從過節的氣氛中走出來,腦海中還不停地回憶著被哈文導演自夸為“成功的嚇人”的這屆春晚,以至于在上班后面對企業家的“挑釁”行為,脫口就說出了春晚中曹云金相聲里那句“這不賴我”的口頭禪。
仔細看看,這種表示治理污染的職責不在環保局的說辭與曹云金扮演的那個認為什么都不賴自己,而要怨別人、怨社會的青年毫無區別。只不過曹云金是把自己人生的各種失敗推卸給了社會,各地的環保局則習慣性的把自己的失職歸罪于發展中國家、經濟轉型期、歷史遺留原因等說辭。
而“治理污染的職責不在環保局”的說法也很難站住腳。一方面,環保局的工作職責包括了監督檢查、解決協調、調查處理環境污染的內容,即便是治理河流污染的工作在分工上確實屬于水利部門,那么也只是“職”,由于監督不到位的“責”,環保局仍然是要背負的。另一方面,在政府部門的分工中,環保局理應是治理污染的各政府部門的組織單位與牽頭單位,是站在最前面的,而不是把別人推到自己身前,自己遠遠站在后面的那個。
但是顯然在現實中,環境上遇到了問題、出了事故,環保局第一個想到的往往是推卸責任,是琢磨這個問題還有哪個部門有連帶責任、哪個部門能負責、哪個部門能靠自己解決,而不是去想這個問題靠自己能不能解決。事實上,對于河流污染的治理,環保局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執法手段做到或緩解,例如關停沿途超污企業、組織環衛隊集中清理河道等。
不過環保局卻采用了更為簡單的辦法,那就是把事務一股腦推到水利部門去了。這樣,在一次次的“這不賴我”之后,環保局也就逐漸變成了一個純粹的監測站,與保護二字漸行漸遠,離改名為“爆表指數監測局”越來越近了。
令我們擔憂的是,不僅瑞安環保局的態度在全國的環保系統中不是個案,其消極的工作態度在政府其他部門中也十分普遍。過去的幾十年,學者炮制出了“初級階段”、“經濟轉型期”、“原始積累期”等很多概念,這些概念的最大價值卻被用在了政府與官員逃避責任上。我們真的在政府那里聽過了太多的“這不賴我”:房價高是由于城鎮化、學生課外負擔重是由于家長望子成龍心理、貧富差距大是由于社會還未到回哺期等等,總之他們是沒有責任的。
筆者認為,沒有責任實際上就是不負責任。“這不賴我”看上去是個態度問題,實質上則是缺乏責任掛鉤的體制問題。因此,杭州企業家的做法倒是為我們打開了一扇窗。政府倒不妨制定一條制度,讓各位局長、廳長都深入第一線親臨問題的嚴重性,比如環保局長必須每個月下河游一次泳、衛生局長必須每個月掛號看一次病、教育局長必須周末跟著去學奧數、城建局長每個月去享受一次“蝸居”。這種做法看似荒謬,但比電視上的噓寒問暖和新春走基層卻要來的真實。而當他們從管理者的身份走向受害者后,原本在責任推諉中遁形了的迫害者也才能真正浮出水面,問題也才能得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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