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縣毒垃圾事件一審宣判 兩被告因環境污染罪獲刑
更新時間:2013-12-10 21:45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 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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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網合肥12月10日訊,備受社會關注的泗縣“毒垃圾事件”近日在安徽省泗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兩名被告人因犯環境污染罪獲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和有期徒刑9個月,並分別處罰金5萬元和4萬元。
今年7月19日,泗縣山頭鎮有村民發現有人拉著貨車在當地傾倒醫療垃圾並報警,警方順藤摸瓜,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被發現傾倒的醫療廢物重有8噸,包括輸液管、注射器等,另有部分針頭、透析管、廢藥瓶等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和藥物性廢物。當地警方調查發現,這些廢棄的醫療垃圾都是江蘇睢寧縣男子位黎明的“貨物”。位黎明的“貨物”則是從上家史杰處購得。警方還查明,此前,位黎明通過史杰聯系,以每噸3100元價格從張某處還購得醫療廢物4.55噸,運到泗縣山頭鎮潼城村王宅莊一親戚家宅基地進行傾倒,並雇傭當地村民將部分醫療廢物銷售。
事發后,醫療廢物被妥善處理,環保部門對周邊環境進行檢查,並對地表水進行取樣化驗,經分析,對周邊水環境沒有造成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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