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被淘汰污染企業名單應該公開
北京市區縣落實清潔空氣行動計劃“一把手”訪談近日走進大興。大興區區長談緒祥表示,近兩年來大興共調整退出污染企業58家。2016年底前,還將累計調整退出262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污染企業。
對于高耗能、高污染和高耗水的“三高”企業,北京市大興區主要采取“騰籠換鳥”的做法,對不符合當地節能減排要求的企業,要么通過提升生產工藝實現污染減排,要么干脆退出。這其實是踐行綠色發展的產業結構調整。
但在為這一政策叫好的同時,筆者不禁產生疑問:這些被淘汰的“三高”企業到底去了哪里?毫無疑問,對于高污染、高耗能企業或者不符合環保要求的企業而言,被淘汰后有3種結局:就地進行產能結構調整,由“三高”企業轉變為低耗能、低污染、節水型企業;要么是徹底停產,不再成為環境和生態保護的殺手;但同時還有一種結果,就是“浴火重生”,避開風頭到環保審核和能耗審核門檻較低的不發達地區去,重新開張生產。
如果說污染企業被發達地區淘汰后轉產,進行改造升級是一種理性應對,那么轉戰不發達地區則是一種另立山頭的“惡習難改”和“貽害無窮”。在很多落后地區看來,這些被發達地區淘汰的企業是蘊藏著巨大經濟利益的”香餑餑“,因此對其熱情接待甚至“優待”。這不僅為被淘汰產業的轉戰重生創造了條件,更是在為落后地區引入環境安全隱患。
被發達地區淘汰的污染企業在落后地區成為“香餑餑”,這除了落后地區企業發展相關前置審核門檻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之外,一個關鍵因素是,這些被發達地區淘汰的污染企業信息并沒有被及時公開。這造成在落后地區,項目很容易因迎合經濟利益需要而突破審核門檻。
如果被淘汰的企業能夠被及時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那么即使其想進入落后地區發展,最起碼在落地時會面臨相關審核以及民意的監督考驗,想要重操舊業恐怕沒有那么容易。同時,如果發達地區能及時公開被淘汰企業的相關信息,對于生態環保這盤大棋而言,也是負責、務實的一種應對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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