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力推環保整治“四大行動” 2017年前居民生活全用地下水
呼和浩特市就開展環境保護整治年行動進行部署:今年該市將力推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農業污染防治、固體廢物利用及污染防治“四大行動”。在今年的黨政領導班子實績考核中,環保工作單獨考核并增加權重。
據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劉晶介紹,該市把今年確定為環境保護整治年,在“四大行動”的推進中,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將開展燃煤鍋爐整治、電廠和水泥等重點行業減排、揚塵污染治理、機動車污染治理、產業布局及結構調整優化、城中村和城邊村拆遷改造6項工程,使PM2.5濃度下降2%以上。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顯示,呼市將在城西新建一座日處理能力20萬噸的生活污水處理廠,一期10萬噸處理設施于年底前建成運營。同時加大管網改造和再生水管網建設投入力度,實現居民飲用地下水、工業及城市用水使用再生水和黃河水的分質供水目標,今年再生水使用率實現24%,減少地下水用量15%,2017年前居民生活用水全部使用地下水。
該市還推出了農業污染防治和固體廢物利用及污染防治兩個行動計劃,全面完成畜禽規模化養殖場治理年度任務,加快農村污水、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逐步減少農村土壤污染。推進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到2017年利用率達40%以上。
“各旗縣區、開發區和有關部門需要落實的每項具體任務及考核分值、考核要求都體現在責任狀中。”劉晶說,為確保責任落實、任務完成,該市今年將實行環保單獨考核并增加權重,考核結果將予通報,并建立完善環保、公安、法院、檢察院工作聯動機制,對環境違法犯罪和監管失職者,及時移送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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