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污染防治
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在我國經濟社會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據估算其年產值高達2萬億,已逐步成為我國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也是經濟轉型應重點支持發展的領域。然而,目前我國再生資源市場和回收體系普遍存在著無章無序、組織化程度低、小散亂、加工利用技術水平低、不節能、不環保、不安全等現象,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越來越突出,逐漸成為當前影響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健康發展的突出問題。
盡管近年來國家已在政策引導、行業規劃、財稅政策、部門分工以及監管標準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仍然存在許多薄弱環節,需要引起各方高度重視。應進一步采取措施,全面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過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促進再生資源行業健康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做好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全過程的污染防治工作,把握好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關系,即源頭減量、過程防污和最終無害3個主要環節。應采取有效措施,從源頭最大限度地減少廢物的產生,體現節能減排效果;在廢物加工利用過程中,最大限度地減少各類污染物的排放;在廢物最終處理階段,達到無害化安全處置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大氣、水、土壤的污染。
已開展的主要工作
首先是建章立制,保障再生資源無害化處理。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家先后制定出臺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等多項部門規章,以及一系列污染控制標準和技術規范。這些法律法規標準為規范和監督再生資源利用過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礎。
其次是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鼓勵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集中回收處理。為落實國務院頒布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環境保護部牽頭著力抓好規劃、加工利用企業環保審核以及無害處理監督管理等重點環節的工作。配合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建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用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費用的補貼。基金制度自2012年實施以來,納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名單的企業有64家,共上報正規企業回收拆解處理量近5000萬臺,目前已向39家拆解處理企業撥付了第一批基金補貼共6.29億元。
基金補貼的激勵作用,使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由原先被小商販流動回收后大范圍流入非法作坊拆解,轉變為進入正規企業被規范處理,電子廢物拆解污染的局面正在扭轉。環境保護部近期還將聯合有關部門,下發關于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優勢企業做大做強并淘汰落后企業的政策文件。
第三是加強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的環境監管。我國對進口固體廢物實行分類管理。對環境風險較小、資源價值較高的進口廢料,如廢舊金屬、廢紙、廢塑料、廢木材等實行進口許可管理制度;禁止進口對環境、衛生風險較大或利用價值低的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醫療廢物、廢舊衣物、廢輪胎、電子廢物等固體廢物(俗稱“洋垃圾”)。
截至2012年,環境保護部共向2603家進口廢物加工利用單位簽發了13566個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進口量最大的4類廢物為廢紙、廢塑料、廢五金(包括廢五金電器、廢電線電纜和廢電機)和廢鋼鐵。
我國已發布了一系列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及技術規范,對進口廢物進行監督管理。環境保護部是牽頭部門,具體負責進口廢物的審批工作;海關總署負責進口廢物的查驗工作;質檢總局負責進口廢物的檢驗工作;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主要參與進口廢物目錄的制定工作。
第四是專項整治廢物加工利用集散點環境污染問題,取得明顯成效。一是針對廣東汕頭市貴嶼鎮等電子廢物拆解集散地的長期環境污染痼疾,環境保護部主管部領導親自督辦,廣東省政府組織具體落實。整改電器電子廢物拆解單位3000多家,取締1700多家,基本杜絕了非法焚燒、酸浴電路板等嚴重污染行為。二是環境保護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聯合對全國48個廢塑料加工利用集散地開展了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尤其是河北、安徽等重點地區。2012年全國共取締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廢塑料非法加工利用窩點5000余家,限期整改近2000余家。專項污染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對遏制廢物加工利用集散地污染起到了震懾作用,受到當地各界肯定及老百姓的稱贊。
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盡管已開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我國再生資源利用領域仍然存在突出的環境污染問題,需要部門聯動,制定政策,加強管理。主要應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
第一,強化環境執法監督,繼續整治污染嚴重的再生資源加工利用集散點。目前,在一些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集散地,尤其是在城鄉結合部集散點,小作坊遍地開花,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牟取利益。部分企業由拾荒者起家,加工利用過程粗放,設備陳舊,生產工藝落后,產生的廢水、廢酸、廢氣基本直排,對周邊環境造成二次污染。同時,資源綜合利用整體技術水平不高,回收組織化程度低,加工處理機械化和自動化程度低,造成資源浪費。
為此,必須加強對廢舊物資集散地的宏觀引導,明確地方政府責任,形成多部門聯動和政策協調機制,解決推進轉型升級需要的技術和資金問題,疏堵結合,規范發展,繼續強化環境執法監督,防止這些地方成為“洋垃圾”集散地。
第二,統籌國內國外廢舊資源的綜合利用管理,逐步改變“一廢兩制”狀況。“一廢兩制”是指現行管理標準和制度對國內廢料和進口廢料的企業實行雙重管理標準。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我國進口廢料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不斷健全和完善,構成了進口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總體來看,目前全國2603家依法領取廢物進口許可證的企業廢料品質普遍較高,環境管理水平較高,整個進口廢料加工利用行業的環境管理規范有序。
相比而言,國內再生資源利用行業的環保門檻和資源化利用水平偏低,行業小、散、亂,尤其是廢塑料、廢五金、廢電器等勞動密集型加工利用企業,污染防治設施簡陋,技術水平落后,資源化利用率和環保標準普遍低于持進口廢物許可證的企業。
為此,可借鑒對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的管理制度和環境標準,加強對國內再生資源行業的環境監管,提高環境準入門檻,逐步與進口廢物許可證加工利用企業的環境標準接軌,解決“一廢兩制”問題,提高國內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企業的整體環境保護水平。要與其他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加強政策引導,整合國家有關廢舊物質的回收體系建設和循環經濟、城市礦山建設等政策資源,鼓勵持有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的企業加工利用國內同類廢料,充分發揮其在行業內的優勢,提升行業整體環境管理水平。
第三,積極推動圈區管理,尤其在口岸地區實行優化布點,多部門聯合引導行業規模化、產業化發展。為改變進口廢五金、電器類廢物加工利用行業小、散、亂的局面,環境保護部已會同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等部門開展了進口五金類廢物圈區管理工作,引導并促進現有企業進入專門的工業園區,實現污染集中治理。截至2012年底,共有9家園區建成并運行。
要繼續推動再生資源利用行業的圈區管理工作,在已有的17個試點基礎上,借鑒針對進口廢料加工園區的經驗,將小、散、亂的再生利用企業納入園區統一管理。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管理、技術水平,促進行業規模化、產業化發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實現園區內廢水、廢氣、廢渣的統一無害化處理,提升行業整體環境保護水平,降低二次污染。
第四,與節能減排考核相結合,加速推動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從源頭最大限度地減少廢物產生。實踐證明,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可有效體現節能減排效果,如進口廢料間接減少污染排放和能源消耗。據專家估算,2012年進口廢紙2800多萬噸,與原木制漿比較,廢紙制漿減少COD排放約24萬噸,約占全行業COD總排放量的32%;進口廢鋼鐵、廢銅、廢鋁等金屬共約1400多萬噸,與開采原礦冶煉比較,減少固體廢物排放9億多噸,節能1300多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硫排放8.4萬噸、氮氧化物排放1.1萬噸。
因此,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越高,節能減排效果就越好。應加強這方面的基礎統計工作,核算再生利用行業所實現的節水、節能,減排COD、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以及從源頭減少廢物產生的量,并研究統計方法、指標數據來源等,成熟后納入對地方政府節能減排考核體系中,以推動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從源頭減量,積極發展再生資源利用行業,體現節能減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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