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8城市試點垃圾分類14年效果不明顯
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廣州、深圳、廈門被確定為全國8個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14年過去了,似乎效果并不明顯,垃圾分類為什么這么難?
垃圾分類面臨本土化難題
杭州西湖區翠苑四區的社區垃圾分類督導員楊建承擔著為11個小區指導垃圾分類的工作。每個月,她和30名志愿者都會上門向小區居民發放垃圾袋并現場進行投放指導。但她坦言,杭州這樣的大城市人口流動性強,在小區租住的外來人口沒有接受宣傳指導,常常不知道怎么分。
多年的生活習慣難改變,居民的自主性還比較低。“有督導的時候,分類效果明顯就好,但往往過一段時間,亂丟混丟的又多起來。”楊建說。
廚余垃圾處理是道中國特色的垃圾難題。環保志愿者黃小山說,中國菜中湯湯水水的廚余垃圾占垃圾總量的2/3,其中的有機物會使其變臭,而且會污染垃圾中的可回收物。
廚余垃圾經生化處理可以產生能循環利用的沼氣。為分出廚余垃圾,試點城市鼓勵居民家庭把垃圾分干濕兩類。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鮑倫軍介紹,就連開展相對好的廣州,即便只分出濕垃圾,準確投放率也僅有30%左右。
我國各地自然條件不同,因此也需要差異化的分類標準。內蒙古住房城鄉建設廳城建處趙海濤指出,南方高降雨量城市有必要干濕分類,而呼和浩特年降雨量400毫米,年蒸發量卻可達2000毫米,濕垃圾沒等處理就干了。
廢品回收需要被重視
北京白領蔣女士最近有點煩:從山東老家來的母親把家里陽臺上一半的空間都堆放了廢紙箱和廢油瓶。“前段時間攢了一箱礦泉水瓶才賣1塊多錢,賣廢品現在太不劃算,價格低還占地兒!”
住建部城建司市容處負責人介紹,據估算,目前我國每年再生資源回收量有1.6億噸,其中約8000萬噸來源于生活垃圾,而我國每年產生的生活垃圾有2.5億噸,生活垃圾的資源回收率達到30%以上。這位負責人介紹,而事實上,作為垃圾分類的重要環節,廢品回收卻一直沒有被重視。
黃小山認為,居民把家中可回收利用的物品賣掉,是良好的生活習慣。但目前可回收物的價格較低,而又常常不能馬上處理、居民無處存放,這影響了他們的積極性。由于干濕分類沒有做好,被棄置的垃圾當中有很多可利用的資源被濕垃圾污染了,若再進行人工分類分揀,成本很高。
記者了解到,目前,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環保部、商務部正聯合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工作,把可回收物作為垃圾分類的一項重要內容,商務部也正在建設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以方便居民賣、存、交廢品。
應回歸居民主體
廣州的張大媽剛剛把垃圾分類丟好,就看到收集垃圾的環衛工人將“可回收”與“不可回收”兩箱垃圾混倒進運輸車,不同標志的垃圾車卻裝起同樣的垃圾。“分好了又被混運,以后也沒有分的動力了。”她說。
環衛部門也有苦衷,鮑倫軍坦言,確實有少數人因為培訓不到位或操作不規范,把垃圾混在一起拉走。但更多時候是因為,由于居民沒有正確的分類投放,一些垃圾運輸車出現空載現象,浪費了人力和汽油,這成為城市管理者的“兩難”。
各地對垃圾分類采取“蘿卜加大棒”的政策,既進行激勵又制定懲罰措施。杭州規定,可回收物應當交售給再生資源回收站點,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如不改正的,個人罰款50元;上海5月1日實施的《上海市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辦法》規定,今后個人未按照規定投放垃圾,拒不改正的,最高可罰200元。
但據了解,到目前為止,垃圾分類沒有對個人開出一張罰單。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法制辦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我國實施罰則的條件并不具備,因為分類本身只在進行試點而沒有全面推廣。如果是對未進行試點小區的個人進行處罰,這并不公平。根據目前國內垃圾分類水平,政府主要以正向激勵為主。
比如,2013年,上海在12個小區啟動綠色賬戶試點工作。社區發放的垃圾袋上有條形碼,可以溯源并積分。部分商家的優惠活動被整合到綠色賬戶平臺,居民憑積分可換取禮品和公園門票等。據統計,2013年底,上海人均生活垃圾末端處理量自2011年的0.82公斤降低到0.7公斤。
但是,目前大部分地方政府對垃圾分類的投入很少,記者從住建部了解到,就連投入相對多的北京、上海、廣州、杭州等地的投入也難以滿足需求。以廣州為例,“如果這樣持續3—4年,僅垃圾袋就需14億元,以200人配1名指導員計算,廣州市1800萬人,每年需花費40億元。”鮑倫軍算了一筆賬,“這樣的投入不可持續。”
近年來,政府加大城市建設投入的同時,對市容環境設施的投入卻沒有跟上。2012年《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顯示,全國市容環境行業建設固定資產投資不足城市市政公用建設的2%,在2006年,這個比重是3%。
垃圾分類的成本巨大,這項成本應分攤在每個家庭的行動中,上海環境衛生工程設計院院長張益說,垃圾分類是一項長期工程,應回歸居民主體,“依靠每個家庭的習慣來形成對整個社會的約束,這比政府直接的宣傳發動更為有效。”張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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