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明年年底“黃標車”基本淘汰
日前,江門市政府印發《江門市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4-2017年)》(以下稱《方案》),對多項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治理給出量化指標。《方案》中指出,到了2017年,將力爭使全市可吸入顆粒物(P M10)、細顆粒物(P M2 .5)年均濃度比2012年分別下降10%和15%,二氧化硫(S O 2)、二氧化氮(N O 2)年均濃度達標,臭氧(O 3)污染形勢有所改善,這一目標和省方案出臺規定的目標保持一致。而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將在多個領域出臺措施: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所有“黃標車”;敏感地區企業要搬遷或改造等。
實現目標難度很大
《方案》對P M2 .5和P M10給出了量化指標,較之2012年分別下降10%和15%。江門市環保局表示,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要綜合考慮空氣質量新老標準銜接進行確定,其中P M2 .5以2013年作為基礎年,2 0 13年江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為7 0 %,到2 0 17年,按P M10和P M2 .5實現年均濃度值比基礎年分別下降10%和15%測算,江門的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有望提升至85%。
但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難度很大,江門市環保局表示,最為主要的是區域性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難度大,除了有多種污染物之外,包括江門在內的珠三角大氣污染是典型的區域性問題,具有復合型、壓縮型的污染特征,城市之間污染相互影響顯著。
此外,江門的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加大了污染防治難度,江門是廣東省的能源基地,2013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占全省十分之一,燃煤電廠煤炭消費量占全省電煤消費總量的六分之一,造紙、建材、印染、化工等企業數量眾多。機動車以每年超過10%的速度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及大氣污染“貢獻率”不斷提高。
工業污染防治排首位
9大任務中,工業污染防治排在首位,具體包括推進脫硫脫硝工作、推動鍋爐污染整治以及其他工業污染治理。任務對眾多燃煤、鍋爐生產產業提出了具體的量化要求,比如2015年底前,位于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高污染燃料鍋爐須淘汰或改燃清潔能源,全市所有12 .5萬千瓦以上燃煤火電機組綜合脫硫率達到95%以上。
市環保局表示,在脫硫脫硝工作中,今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燃煤機組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這一標準是在2011年由環境保護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是對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第三次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收緊了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規定了現有火電鍋爐達到更加嚴格的排放濃度限值的時限等。
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黃標車”
發展綠色交通,減少移動機械設備污染排放也是一大重要任務,《方案》指出,將大力發展綠色交通,提高新車環保準入門檻,不符合限值標準的新購車輛不得進入道路運輸市場。還要求2014年底前,全市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發放率應達到90%以上。
對于污染重要來源的黃標車,將逐步淘汰,爭取做到在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所有“黃標車”。
敏感地區企業要搬遷或改造
在優化產業布局這一任務中,《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各市、區基本完成環境敏感地區及城市建成區內已建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業和污染排放不能達標企業的環保搬遷和提升改造工作。環保局解釋道,敏感地區是指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保護地;基本農田保護區、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及索餌場;以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辦公等為主要功能的區域等等。
環保局還表示,重污染企業的環保搬遷和提升改造工作要基于城市產業發展規劃,結合城市“三舊改造”工作穩步推進。列入“三舊改造”的企業要盡早做好規劃選址、項目環評等前期工作,對暫未能搬遷的企業要積極推進企業治理設施升級改造,減少污染物排放。
問答
環保執法難在于執法手段單一
問:《方案》中提到加大執法力度,請問目前執法難在哪?
市環保局: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環保部門只有行政處罰權,沒有強制執行權。在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時,只能依職權采取責令限期改正、罰款等行政處罰措施,如果在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后,被處罰對象不主動履行處罰內容的,也只能在法定訴訟期限屆滿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法手段的單一,導致環境違法行為查處時間長、污染狀況改善慢、強制執行率低等問題比較突出。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下簡稱《環保法》),新修訂的《環保法》在規定按日計罰制度、責令停產整治等方面為環保部門加大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力度提供了法律依據,同時將查封、扣押兩種形式的行政強制措施權直接授予縣級以上環保主管部門,從環保法律和體制機制突破層面有效解決環保部門執法處罰難、強制執行難等問題。
問:在遇到投訴或者環保問題等情況后是否考慮及時公布檢測結果和處罰結果?
市環保局:我局對相關行政處罰情況在江門市環境保護局公眾網上發布。江門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每季度均會對江門市區空氣質量進行總結分析,并于下一季度的第一個月內在江門市環境保護局公眾網上發布。目前江門市國控、省控監測點的監測數據已實時發布,具體監測數據請參看廣東省環境信息綜合發布平臺。
最新進展
正在分析大氣主要污染物來源
《方案》和省出臺的方案一致,列出了包括深化工業源治理,推進脫硫脫硝工作、削減揮發性有機物,著力控制臭氧污染等在內的9大任務。市環保局表示,省方案對珠三角地區已提出嚴于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要求,在淘汰高污染燃料小鍋爐、“黃標車”電子執法等方面都有更嚴格的規定。江門的方案就是重點貫徹省方案的精神,將各項工作進行細化、分解,旨在落實到具體部門。環保局表示,工業企業、交通運輸和施工揚塵一般被認為是影響大氣環境質量最主要的幾個因素,但不同城市,大氣主要污染物來源組成也不相同。江門目前正在積極開展大氣主要污染物來源分析工作,將通過專業的采樣、分析、測試和建立模型等手段,提出江門大氣主要污染物的來源貢獻,為下一步針對性地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做準備。其透露,20 14年1—8月,江門主要大氣污染物指標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 1 0、P M2 .5、臭氧和一氧化碳平均濃度值達國家二級標準的比例分別為100%、95 .4%、95 .7%、90 .8%、97 .1%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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