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垃圾焚燒廠涉違法運行 環保官員稱官方要求
武漢漢陽垃圾焚燒污染
鍋頂山位于武漢市漢陽區永豐鄉何家灣,距漢陽城中心位置僅兩站地鐵。
在鍋頂山建有兩家垃圾焚燒廠,一家是博瑞能源環保有限公司經營的生活垃圾焚燒廠,另一家是漢氏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運營的醫廢垃圾焚燒廠,二廠僅一墻之隔。
兩處垃圾焚燒廠周邊,是人口密集地和重要水源地。距兩廠800米內,有兩個幼兒園一所小學,及多個大型居住區,常住人口3萬多。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2012年以來,兩處垃圾焚燒廠周邊居民屢患呼吸道類疾病,一些人不堪忍受刺鼻異味搬離當地。
當地居民稱,2012年以來,兩家垃圾焚燒廠違背環評要求,涉嫌違法試運行,每天焚燒千噸以上未經分類的生活和醫療垃圾,造成環境污染。
但當地環保部門官員介紹,醫廢垃圾焚燒廠是市政府按“應急避險”要求試運行的,生活垃圾焚燒廠繼續運營是當地迫于垃圾圍城的壓力。
1月14日,中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羅勇教授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垃圾焚燒管理是《環境保護法》的范疇,當地政府行政命令超越法律是不合適的。但當地環保部門不能因此不作為,尤其在這么高密度的人口區域,焚燒后產生的有毒物會嚴重危害居民健康。
600米
一半住戶難忍臭味離開
1月8日21時,記者從武漢漢陽區永安堂地鐵出口一出來,就聞到刺鼻氣味。該出口距鍋頂山兩個垃圾焚燒廠直線距離約600米。
記者繞兩個廠周邊步行了約一個多小時,在不同方向都能聞到刺鼻氣味。一圈下來,記者身上和相機落滿灰塵,嗓子不適,并有輕微頭疼。
連續幾天體驗,該區域白天異味稍輕,深夜刺鼻氣味尤其明顯。
1月10日,在距兩個垃圾廠約350-600米的昌南花園,居民岳先生告訴記者,小區原有400多戶居民,目前有一半因不堪忍受異味離開。
記者走訪了該小區約50戶居民。每個家庭面朝焚燒廠一側的窗戶,都為防止異味和粉塵入室采取了措施,雙層玻璃、雙層窗簾、塑料膜封窗,有的用玻璃膠封死。
65歲的黃望生,家里只留背向垃圾廠的陽臺窗戶,其他窗戶全用塑料膜密封,他還是經常在凌晨后被刺鼻氣味嗆醒,即便被子裹頭也無濟于事?覆蛔×,他就和老伴深夜跑出去,“那味道難受得都想撞墻”。他和老伴都有咽炎、肺部疾病。
居民黃先生6歲的兒子患上了罕見的過敏性氣管纖維母細胞瘤,全家尋訪了許多大城市醫院,一直不能治愈。“兒子每次發病都咳著咳著就開始噴血,幾次都差點沒搶救過來”。他說,他和妻子也患有鼻炎、咽炎等呼吸道疾病。醫生表示,他們的所在環境可能是病因。
受訪家庭都對記者拿出一沓病歷,和各種X光、CT片子,他們常年使用治療呼吸道疾病的藥物。他們都得到醫生建議,盡快搬離污染區。
400米
2013年8人因癌去世
2013年底,央視報道了一份芳草苑小區居民統計的死亡名單,自當年年初到11月份,有8位居民因患肺癌、肝癌、淋巴癌等相繼去世。該小區在垃圾焚燒廠400米直線距離內。
昨日,昌南花園居民向新京報記者提供了一份附有確診單的近兩年統計的25人癌癥患者名單,其中10人死亡,并附有死亡證明。
據媒體報道,漢陽區委辦公室副主任陳俊敏曾表示,難有直接證據證明當地居民健康問題與垃圾焚燒的因果關系,“要想認證污染與致病的關聯,既需要長期跟蹤,也需要有充足的樣本量”。
1月12日,武漢市環保局環評處處長劉時芳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定性地說危害是有的,很多專家做環評也都建議把疾病污染納入環評,但需要長時間跟蹤研究。
但去年,全國腫瘤防治研究辦公室副主任陳萬青表示,垃圾焚燒產生的二惡英等,是國際上已有定論的致癌物。有定論的污染物甚至致癌物,不用研究就能肯定其對健康的危害。如檢測到空氣中含有這類物質,無需深入研究,就能斷定支氣管哮喘疾病與其相關。
【防護距離】
一垃圾焚燒廠曾被叫停
公開資料顯示,鍋頂山生活垃圾焚燒廠于2009年9月竣工,2012年底三條生產線運行,主要接納和處理漢陽、硚口地區的城市生活垃圾。
鍋頂山醫廢垃圾焚燒廠,2012年7月試運行,設計日處理醫療垃圾50噸。
從地圖上看,鍋頂山兩處垃圾焚燒廠地處武漢市二環和三環線之間,距飲用水源地的漢江取水口分別為1200米和1900米,距琴斷口、宗關兩個水廠800米和1900米,這兩個水廠分別承擔漢陽、漢口兩區約200萬人口的生活供水任務。
國家《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明確規定,集中式危險廢物焚燒廠不允許建設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區、商業區和文化區。而環境專家表示,上述兩垃圾焚燒廠均為集中式危險廢物焚燒廠。
2013年7月,湖北省環保廳環境違法監察通報顯示,鍋頂山垃圾焚燒存在未經環評驗收擅自生產、治污設施未落實、擅自處置垃圾濾液、防護距離內居民未搬遷等嚴重違法問題。通報要求該廠立即停產整改,未經批準不得生產。
當年10月12日,環保部公開通報了全國72家污染企業名單,鍋頂山生活垃圾焚燒廠的運營方武漢博瑞能源環保有限公司也名列其中。
2013年底,生活垃圾焚燒廠被叫停。
【300米】
垃圾圍城迫焚燒廠重啟
2014年元旦,鍋頂山生活垃圾焚燒廠、醫廢垃圾焚燒廠分別按300米和400米安全距離的要求,啟動居民搬遷行動。
2014年底,生活垃圾焚燒廠重新試運行。但其仍然未通過當地環保部門的環評。昨日下午,武漢市環保局環評處劉時芳說,未經批準進行垃圾焚燒生產,從程序上說是違法的。
1月14日,中國環境科學院研究院研究員,國家環保部環評中心專家成員趙章元教授對記者介紹,環保部對生活垃圾焚燒的安全距離原先設定為1000米,2009年修訂過一次,改為300米。他說,這是個危險的距離,除非垃圾通過非常細致的前置分類,處理工藝和管理達到國際一流水平,才相對安全。而目前國內垃圾焚燒工藝、管理水平,以及前置分類滯后,300米距離外不可能不產生污染。
他說,此外,垃圾焚燒還有嚴重的“飛灰”問題。飛灰是垃圾焚燒的剩余物,焚燒產生的二惡英,90%都在其中。
趙章元說,對醫廢垃圾焚燒,環保部要求安全距離是800米,而鍋頂山醫廢垃圾焚燒廠僅400米的安全距離。
這意味著醫廢垃圾焚燒廠同樣涉嫌違法,那為何還持續試運行?
1月12日,武漢市環保局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雷鳴回復新京報記者:“當然,從正常程序上,這是不符合環保法規的。”
但雷鳴介紹,醫廢垃圾焚燒廠是市政府按“應急避險”要求進行試運行的,而恢復生活垃圾焚燒廠運營是當地迫于垃圾圍城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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