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通報上半年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環境保護部近日向媒體通報了21件2015年上半年典型違法案件情況。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介紹說,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各級環保部門不斷加大執法力度,重拳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現將上半年環保部門檢查中發現的21件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向社會公開通報。其中,涉及偷排偷放11件、超標排放15件、偽造篡改環境監測數據3件(部分案件涉及兩個以上違法行為)。
1.北京市通州區漷縣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北京圣氏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代碼:72634100-7):現場暗查時,該企業在線監測設備未從出水口取樣,而取自于外置的兩個盛水塑料桶,在線監測數據、上傳數據與手工取樣監測數據存在明顯差異,在線監測數據造假,超標排放污染物。當地環保部門對其罰款160萬元。
2.內蒙古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代碼:11439255-9):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4號燒結脫硫設施運行不正常,二氧化硫超標排放;電廠脫硝改造尚未完成,氮氧化物超標排放;3號高爐尚未進行改造,無法達到新的排放標準要求;1、2、3號高爐上料系統無組織排放問題突出。當地環保部門向該企業下達處罰決定,對燒結機超標排放問題實施按日計罰。
3.河南省滎陽市永聯炭素制品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74072027-3):煙囪煙氣顏色發黃、拖尾現象明顯;煙氣未走脫硫塔,經旁路煙囪直排;含煤焦油廢水偷排至路邊溝渠。企業已按要求停產。
4.河南省滎陽市金孔炭素實業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72180601-2):煤氣發生爐煙氣直排;煅燒焙燒煙氣未經煙囪排放,直接從廠房頂無組織排放,環保設施運行不正常;含煤焦油廢水偷排至路邊溝渠。企業已按要求停產。
5.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北橋靈峰污水處理廠(組織機構代碼:67762506-1):該污水處理廠擅自停用一期、二期污水處理設施;三期污水處理設施由處理生活污水擅自改為全部處理工業污水;總排口在線監測設備顯示,3月13日至3月19日,COD持續超標;企業擅自新建一個雨水排口,有深黃色外排水痕跡;現場采樣監測,總排口中COD、總磷、氨氮分別超標準2.92倍、3.68倍、0.65倍。蘇州市相城區環保局對該企業立案處罰,已進入按日計罰程序。
6.江蘇省泗洪水務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代碼:08935729-1):總排口氨氮在線監測系統數值設置上限為5.00mg/L,在線監測設備數據弄虛作假;出水紫外消毒設施未正常運行;部分污泥廠區露天堆放晾曬,“三防”措施不到位。泗洪縣環保局對該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5萬元,并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7.安徽省宿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科苑工業園(科立華化工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78309327-3,科苑化工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76904981-5):部分生產廢水經雨水管道排入鐵路運河,運標河表面以雨水排口為中心有大量紅色污水,現場取樣監測COD超標3.38倍,揮發酚超標1.14倍。園區污水納管進城南污水處理廠,現場在園區污水總排口采樣監測COD超標1.1倍。宿州市環保局對科立華化工有限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10萬元。對科苑化工有限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10萬元。
8.浙江省蒼南縣金鄉鎮“電雕電鍍產業創新集聚”工程暨電鍍工業園永合電鍍股份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08737203-3):電鍍工業園內C13、C14酸洗車間廢氣處理未達要求,出現黃色濃煙。該園區內污水處理站總排口COD超標0.84倍;電鍍工業園未設置專用危險廢物暫存庫。電鍍廢液未按危險廢物進行管理,未辦理轉移聯單交有資質單位處置。蒼南縣環保局立案調查,下發了處罰告知書,案件正在辦理中。
9.廣東省揭西縣利莊織染廠(組織機構代碼:55563715-2):現場檢查發現,企業通過雨水溝偷排生產廢水,現場采樣監測其外排水COD超標3.57倍。揭西市環保局對該企業罰款6萬元,責令立即停止生產、限期拆除;同時由公安部門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實施行政拘留。
10.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永聯發染整實業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68636525-7):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通過暗管將污水處理站調節池生產廢水直接排入廠區北側的小河。污水處理站調節池外排廢水COD、懸浮物分別超標3.9倍和0.16倍。企業暗管已被封堵;企業被責令停產,并罰款10萬元,企業責任人被公安機關拘留。
11.廣西博白縣宏奎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79974587-0):危險廢物未按規定處置;無“三廢”治理設施。熔煉爐渣露天堆存,滲濾液未經收集處理直接隨雨水外排;熔煉爐冷卻水循環水池有排放口與廠內水溝相通,直排市政管網;熔煉爐產生廢氣未經除塵設施直接外排;私設排放口,利用滲坑排放含有鉛、鉻等重金屬物質且超標3倍以上。廠區雨污分流不完善,在廠區東側和南側私設多個排放口,廠區南側圍墻外還有1個無防滲措施的滲坑。分別于排放口和滲坑處采樣,分析結果顯示多處鉛、鎘、鋅等超標3倍以上。博白縣公安局已立案偵查。
12.海南盈濤水務有限責任公司(澄邁老城污水處理廠,組織機構代碼73580252-2):排污口超標排放污染物,監測結果顯示COD超標1.73倍,氨氮超標4.25倍;該廠出水監督性監測結果表明其出水總磷長期超標1倍以上。在線監測數據造假,排放口取樣監測結果表明污水超標排放,但在線數據顯示COD、氨氮濃度分別為24.7mg/L、3.58mg/L;污染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澄邁縣環保局對企業罰款4.3396萬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13.四川省德陽市祥松皮革制品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代碼:78474534-1):監督性監測該公司車間排口總鉻超標11.4倍。旌陽區環保局將該公司廢水重金屬超標排放3倍以上涉嫌犯罪的環境違法行為移送公安機關偵辦。
14.貴州省興義市嘉泰鐵合金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79881802-X):現場采樣監測顯示,1#排氣筒外排煙氣顆粒物超標3.4倍,2#排氣筒外排煙氣顆粒物超標0.5倍;露天燒結硅錳合金原礦石,煙氣直排;錳鐵礦原料堆場無防塵措施。義龍試驗區環保局對該公司環境違法行為處10萬元罰款(已繳納)。目前,該公司已停產,拆除了燒結機和露天燒結設施,正在對錳鐵礦原料堆場進行改造。
15.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66825412-3):該公司在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將平板玻璃生產線燃料由焦爐煤氣改為高硫石油焦和重油,外排煙氣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嚴重超標;2014年全年脫硫設施未投運,外排煙氣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標,且拒不執行馬龍縣環保局2014年9月下達的限期治理決定。云南省環境監察總隊對該公司環境違法行為處以10萬元罰款,追繳排污費77.8457萬元,并實施了停產和限產措施。
16.陜西華電蒲城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注冊號:610000100013195):分析在線監控數據發現,該企業2014年11月4日~13日煙塵超標,11月、12月全月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標,其中二氧化硫超標12.5~16.5倍。渭南市環保局對其下達處罰決定書,罰款45萬元,責令限期整改。
17.甘肅省甘谷縣城區生活污水處理廠(代運營單位:陜西南環環境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76255621-6,營業執照注冊號:610000100297921):現場排放污水發黃,且較短時間污水顯黑色,排污口附近存在大量污泥、污水,涉嫌偷排污泥。分管縣長及縣環保局及時約談了該企業,補征3個月排污費3.7289萬元,罰款11.1867萬元。該企業原運營中心主任被停職,廠長被撤職,對5名責任人員罰款500元~1000元。整改全部完成,相關款項均已足額繳納。
18.寧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78822375-1):企業廢水處理設施長期不正常運行、污泥脫水機長期閑置;將大量清水注入生產廢水處理系統,對生產廢水采用清水稀釋的方式排放。平羅縣環保局對企業罰款34.168萬元。企業環保直接責任人被行政拘留7天。
19.黑龍江富裕晨鳴紙業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注冊號:230227100007489,組織機構代碼:66389298-6):該企業利用地下暗管,將污水處理站沉淀池產生的泥水混合物直接排入廠外沖灰水池,最終排入天然泡澤。取樣監測結果顯示,COD超標13倍,氨氮超標2.75倍。齊齊哈爾市環保局對該企業罰款10萬元,責令其立即拆除暗管并停產整治,并將案件移送市公安局,對該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和污水處理站主任分別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天、15天。
20.吉林省吉林市鑫萬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注冊號:220203001020753,組織機構代碼:30782913-9):該企業私設暗管將約2噸廢硫酸、鹽酸偷排至龍潭區生活垃圾場滲濾液溝內。吉林市龍潭區環保局對該企業罰款2萬元,移送吉林市龍潭區公安分局對企業負責人行政拘留5天。
21.吉林長嶺集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無營業執照):未辦理排污許可證,私設暗管將高濃度生產廢水直接排入廠外溝渠,溝渠取樣監測結果顯示,COD高達9228mg/L。長嶺縣環保局對該企業罰款10萬元,責令其立即拆除暗管并停產整治,移送縣公安局對該公司4名負責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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