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城區上調污水處理費
更新時間:2016-03-29 10:18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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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物價局網站日前顯示,十堰城區(不含鄖陽區)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將于4月1日起調整,收費標準由現行的居民用水0.80元/噸調整為0.95元/噸,非居民用水(含特種用水)由現行0.80元/噸調整為1.40元/噸。
據了解,隨著城市人口增多和污水處理量的逐年提高,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投入也不斷增加,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與處理成本倒掛問題,已嚴重制約了污水處理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去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建部就下發通知,明確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0元。今年,十堰決定調整十堰城區(不含鄖陽區)污水處理費標準。同時,對經民政部門確認的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生活用水,仍按0.80元/噸執行。調整后的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自4月1日起執行。
記者了解到,十堰城區目前水價實行的是階梯水價。其中每戶月用水量的第一級水量基數為0噸~25噸(含25噸),自來水水價為1.46元/噸。居民支付的水費中除了水價,還有0.80元/噸的污水處理費。此外,有些小區因水損和二次加壓等原因,還會產生其他用。
據測算,城區污水處理費由0.80/噸調整為0.95元/噸后,如果以每月用水量為25噸計算,每戶居民家每年將多支出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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