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萬州區推行生態修復補植機制
更新時間:2016-07-22 09:37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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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環保局、林業局等6部門日前聯合出臺了《關于在辦理破壞森林資源類刑事案件中推行生態修復補植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生態修復補植作為量刑時酌情從輕處罰情節以及社區矯正期間內表現的重要依據。
據介紹,生態修復補植機制是指在辦理破壞森林資源類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采用就地補植林木或者異地補植林木的方式,修復被破壞的森林資源。生態修復補植林木的具體事項,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辦案過程中與補植林木管理部門或者第三方單位簽訂生態修復補植協議并履行,由司法機關監督執行。
依據《意見》,公安機關在偵查中將注重搜集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履行補植林木能力方面的相關證據,引導其補植林木;檢察院對犯罪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案件,可以引導犯罪嫌疑人補植林木,并視履行情況作為決定是否不起訴的情節考量;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以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引導被告人補植林木并將生態修復補植情況作為其悔罪表現情節,在量刑時酌情從輕從寬處罰;司法機關將生態修復補償機制納入社區矯正監督管理范疇。
此外,林業部門在司法機關辦案過程中,可以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補植林木樹苗選擇、地址確定等方面建議,在補植林木時負責監督并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在完成補植后負責檢查、驗收。環保部門在生態修復補植林木過程中,履行環境監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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