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哈爾濱生態環境今后將這樣管控
近日,哈爾濱市政府發布《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促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據了解“三線一單”為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環境管控單元包括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和一般管控單元三類。優先保護單元指以生態環境保護為主的區域,主要包括各類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空氣一類功能區等。重點管控單元指涉及水、大氣、土壤、自然資源等資源環境要素重點管控的區域,主要包括城鎮規劃區、產業園區和開發強度大、污染物排放強度高的區域等。一般管控單元指優先保護單元和重點管控單元之外的其他區域。
全市劃定優先保護單元33個,總面積24261.82平方公里,占全市國土面積的45.71%。重點管控單元62個,總面積9455.34平方公里,占全市國土面積的17.82%。一般管控單元26個,總面積19357.98平方公里,占全市國土面積的36.47%。
哈爾濱合理制定環境準入清單。以環境管控單元為基礎,從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和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確準入、限制和禁止要求,建立“1+18+N”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體系。“1”為市級清單,體現環境管控單元的基礎性、底線性要求;“18”為區縣(市)級清單,體現環境管控單元所在區縣(市)地域性、適用性要求;“N”為管控單元清單,體現管控單元的差異性、可操作性要求。
哈爾濱嚴格落實分區管控要求。優先保護單元以生態環境保護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和城鎮建設。在功能受損的優先保護單元,優先開展生態保護修復活動,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控。重點管控單元突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按照差別化的生態環境準入要求,優化空間和產業布局,不斷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強化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約束,解決局部生態環境質量不達標、生態環境風險高的問題。一般管控單元以生態環境保護與適度開發相結合為主,重點加強農業、生活等領域的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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