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湖北省反饋督察情況
【谷騰環保網訊】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湖北省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1年11月19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21年12月13日向湖北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徐敬業通報督察報告,湖北省委書記應勇作表態發言,湖北省省長王忠林主持會議。督察組有關人員,湖北省委、省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市州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湖北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長江大保護,美麗湖北建設邁出堅實步伐,工作力度較大,取得較大成效。
湖北省將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成立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和生態保護領導小組,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組織領導。制定清江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漢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等地方法規,強化湖北境內長江全流域水環境保護,河湖長制實現省市縣鄉村五級全覆蓋。創建一批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扎實推進長江生態保護與修復。以長江大保護十大標志性戰役為抓手,取締長江干線非法碼頭1211個,騰退長江岸線149.8公里,完成417家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積極落實長江“十年禁漁”。實現長江跨市界及一級支流河口斷面考核全覆蓋。積極推進“湖北長江三峽地區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十三五”期間,全省13個市州細顆粒物累計均值下降40.3%,平均優良天數比率提升17.4個百分點;114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為91.2%。積極推動重金屬重點企業污染源整治。全面提升醫療廢物收集處置能力。
積極謀劃高質量發展。推動建立長江流域省際協商合作機制,簽署《長江中游三省協同推動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將良好的生態環境作為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堅持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實施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十大戰略性舉措,加快推進國家循環經濟示范試點。
湖北省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認真辦理群眾投訴。截至2021年11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103件群眾舉報問題均已辦結或階段辦結,責令整改1001家;立案處罰178家,罰款3694萬元;立案偵查15件,拘留8人,約談252人,問責137人。
督察指出,對標對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與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期盼相比,湖北省工作仍有一定差距,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門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一些領導干部對生態環境的重要性和高水平保護的緊迫性缺乏足夠認識,抓生態環境保護“說起來重要、忙起來次要”。荊州市對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放松要求,對各縣市上報的企業名單只匯總不核實,把關不嚴,部分應納入清單企業未納入。宜昌市長陽花香水岸康養旅游有限公司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長期以排險及場地平整名義非法挖山采石。在第一輪督察“回頭看”及本批督察期間均有群眾投訴的情況下,長陽縣調查處理不嚴不實,不僅放任企業非法挖山采石,還積極為項目補辦用地占林等手續。咸寧市通山縣放松要求,截至督察進駐時,九宮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仍有5座小水電站違規運行,導致部分河道干涸。
“兩高”項目管控不力。“十四五”期間,湖北省計劃上馬大量“兩高”項目,因擬投產達產“兩高”項目新增能耗達2053萬噸標準煤,超出能耗增量控制目標,被有關單位橙色預警。“兩高”項目未批先建問題突出,全省上報清單內在建或投產的綜合能耗5萬噸標準煤以上的36個“兩高”項目中,有30個手續不全便開工建設。黃石市“十四五”擬投產達產的“兩高”項目新增能耗約494萬噸標準煤,遠超擬下達該市的控制目標。黃石市陽新縣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大冶市靈成產業園的8個“兩高”項目違規建設,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為推進“兩高”項目建設,甚至在煤炭替代上弄虛作假,將因更改統計名稱而退出統計庫但實際并不使用煤炭的企業作為煤炭替代來源。
一些重點工作統籌謀劃不夠。省級層面既未對磷石膏綜合利用進行系統研究,也未對相關地市提出明確要求。2020年全省磷石膏綜合利用率為29%,遠低于國家有關部門50%的要求。相關地市磷石膏綜合利用推進不平衡,黃岡、孝感等市尚處于啟動階段。污水、垃圾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進展滯后。“十三五”期間,湖北省規劃的新增城鎮污水處理廠項目、新增污水管網項目和老舊管網改造項目分別僅完成規劃能力目標的61%、74%和63%!逗笔“十三五”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要求在2020年建成的37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僅建成13個,6個尚未動工。
解決群眾環境訴求不到位。一些地方對群眾信訪投訴重視不夠,一些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咸寧市嘉魚縣武漢新港潘灣化工園區企業偷排問題仍然突出,異味擾民問題尚未解決。荊州市公安縣青吉工業園等對群眾反映問題整改滯后。
二是長江大保護仍存在短板。全省沿江化工企業布局優化調整不到位,一些地方未落實關于“嚴禁污染型產業、企業向長江上中游地區轉移”的要求,引進一些污染較重的化工項目。個別沿江化工企業通過干擾監測設備制造生產廢水達標排放假象,大量超標廢水直排!逗笔』@區確認指導意見》明確由市州政府負責化工園區確認工作,但有的市州將審查責任推給縣區,導致個別化工園區確認工作把關不嚴。荊州市沿江8縣區已認定化工園區多達9個,其中石首市張城垸化工園區距長江不足1公里。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園區田家河片區不具備認定條件,但通過掛靠獲得認定,并已引進多個污染型化工項目。
水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明顯。湖北省污水管網歷史欠賬較多,管網錯接、漏接、混接等問題突出。如武漢市探測出混錯接點3932個;完成缺陷檢查的管網中,平均每公里就有5.9個三、四級缺陷。澴河流域部分地方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存在明顯短板,隨州廣水市應山片區大量生活污水通過明渠直排應山河,導致下游的王店國家考核斷面水質長期超標;孝感市孝昌、大悟兩縣未完成“十三五”期間新增污水處理能力、新增管網等任務,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澴河。
固體廢物堆填存在環境風險。截至2020年底,全省磷石膏累計堆存量達2.96億噸,對長江構成較大環境風險隱患。湖北祥云(集團)公司輪鏡塘磷石膏庫、黃麥嶺磷化工公司磷石膏庫等由于管理不到位發生滲漏,污染周邊水體。石首市在長江江灘建設無防滲的簡易垃圾填埋場,威脅長江水生態安全。
船舶修造企業違法問題多發。湖北省修造船企業眾多,普遍未建設污染治理設施,也未落實危險廢物管理要求,對長江生態和水質安全構成威脅。黃岡、武漢等地部分修造船企業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沖灘方式進行船舶拆解。宜昌、仙桃等地一些船舶企業非法侵占岸線。
三是部分湖泊生態保護不力。2012年頒布實施的《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明確要求編制湖泊保護規劃,但大部分地方行動遲緩,一些湖泊的保護詳細規劃未編制。部分已批準實施的規劃現狀調查不實,制定的保護措施不到位。武漢市新洲區在編制朱家湖保護規劃時,對該湖泊被占用的情況只字未提,也未提出還湖的具體要求或措施,朱家湖西側湖面的湖泊功能至今未恢復。部分位于湖泊設計洪水位以下的湖邊塘未劃入湖泊保護區加以保護,黃石新港(物流)工業園區將春湖北側應納入湖泊保護區的湖邊塘填占,后又用于春湖公園建設。
填湖占湖仍有發生。仙桃市五樂臺精品度假酒店2018年以來陸續填占排湖水面約2000平方米,當地湖泊保護主管部門長期監管不到位。仙桃市在劃定排湖保護區范圍時,沒有嚴格落實《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要求,約300畝湖面應當劃入湖泊保護區而未劃入。
污水入湖威脅湖泊水質。武漢市南湖流域雨污分流不夠到位,仍有生活污水混排入湖,難以按期完成水質改善的整改目標。鄂州市紅蓮湖、黃岡市遺愛湖等仍有污水排入。荊州市一些養殖尾水污染湖泊水質問題突出。
四是一些重點生態問題需要關注。一些石材開采企業重開采輕修復,生態破壞問題多發。隨州市隨縣閩商石材產業園大量廢棄石料無序堆放,生態修復不到位。黃石市陽新縣金峰石材有限公司采石一廠采礦許可證到期后,不僅未開展生態修復,反而以金峰機制砂項目平整場地名義繼續違規開采,生態破壞嚴重。天門市團山石料廠礦業權到期后未對礦區進行生態修復,仍以廢棄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名義違規開采。
農藥化肥減量工作不實。湖北省有關部門未按要求細化農藥化肥減量工作措施,化肥減量數據失真;簡單將施肥建議卡發放覆蓋面積計入測土配方技術覆蓋面積,測土配方技術覆蓋范圍數據失實。
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仍需加強。全省現有71座生活垃圾填埋場中,19座超過設計能力運行,26座庫容使用年限不足5年。孝感等市“十三五”規劃的垃圾焚燒項目進展滯后,部分垃圾填埋場超負荷運行,垃圾滲濾液大量積存,環境風險隱患突出。
督察要求,湖北省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推進美麗湖北建設。要緊密結合“十四五”規劃實施,嚴格控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強化長江生態保護修復,加大湖泊保護力度,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加強工業園區規范建設和依法監管,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對需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或需要提起公益訴訟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督察強調,湖北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湖北省委、省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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