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2018年至今年6月共辦理環境資源案件逾82萬件
【谷騰環保網訊】10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作關于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近年來,伴隨生態文明建設取得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工作扎實推進。2018年至今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82.3萬件。
報告顯示,2018年至2022年受理審查逮捕環境資源犯罪案件6.5萬件,比前五年上升55.7%;受理審查起訴21萬件,比前五年上升94.2%;辦理環境資源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案件6.3萬件,年均上升54.5%;立案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39.5萬件,年均上升12.5%。
堅持嚴的基調,依法懲治環境資源犯罪
報告指出,檢察機關堅持嚴的基調,依法懲治環境資源犯罪。經持續嚴懲,污染環境類犯罪呈下降趨勢。2018年至今年6月,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污染環境類犯罪4.3萬人。其中,2022年比2018年下降31.7%。檢察機關堅決懲治非法排放、傾倒或者處置危險廢物犯罪,2020年起協同生態環境部、公安部專項整治,牽頭發布典型案例,起訴相關犯罪8680人。
報告指出,檢察機關加大對破壞資源保護類犯罪打擊力度,此類犯罪呈上升趨勢。2018年至今年6月,受理審查起訴35.1萬人。其中,2022年比2018年上升47.6%。嚴守耕地紅線,依法懲治非法占用農用地犯罪,起訴2.7萬人。針對盜采礦產資源犯罪多發,起訴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犯罪3.9萬人,制發典型案例,今年5月會同公安部、中國海警局專項整治盜采海砂違法犯罪。
檢察機關共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行政公益訴訟38.8萬件、民事公益訴訟5.9萬件
報告指出,檢察機關忠實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職責,2018年至今年6月,共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行政公益訴訟38.8萬件、民事公益訴訟5.9萬件。
報告指出,檢察機關依法維護公益,充分履行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檢察職責。2018年至今年6月,檢察機關共向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32.6萬件,行政機關回復整改率99.3%,絕大多數公益損害問題在訴前得到解決。對于訴前解決不了問題、具有示范意義的案件,堅持以“訴”的確認體現司法價值引領,提起訴訟2.5萬件,法院已審結2.2萬件,99.8%得到裁判支持。
報告顯示,檢察機關服務打好藍天保衛戰,助力大氣污染防治,辦理該領域公益訴訟3萬余件。服務打好碧水保衛戰,會同水利部、公安部等開展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認真貫徹長江保護法,出臺服務長江經濟帶發展10項檢察舉措。認真貫徹黃河保護法,制定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18條意見。開展“守護海洋”專項監督,辦理海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5388件。服務打好凈土保衛戰,依法督促整治被非法占用、污染損毀的耕地、林地、濕地、草原等786萬余畝,助力守牢國土生態保護紅線。
加強訴訟監督,促進提升環境資源執法司法質效
報告指出,刑事訴訟監督中,最高檢分別與公安部、中國海警局共建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實現監督關口前移,從源頭上規范辦案。持續開展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2018年至今年6月,對認為應立案而未立案的環境資源案件,督促公安機關立案9543件;認為不應立案而立案的,提出糾正意見9368件,公安機關撤案9114件。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環境資源犯罪案件1.1萬件,切實防止以罰代刑、降格處理。對認為確有錯誤的環境資源刑事裁判提出抗訴1242件,法院已審結935件,其中改判、發回重審687件,改變率73.5%。
報告指出,民事訴訟監督中,檢察機關重點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糾紛、采礦權轉讓合同糾紛、環境污染責任糾紛等民事訴訟監督,引導民事主體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對認為確有錯誤的環境資源民事裁判提出抗訴53件,法院已審結48件,改變率87.5%;提出再審檢察建議36件,采納率88.9%。
報告顯示,行政訴訟監督中,檢察機關重點圍繞涉環境污染處罰、占地規劃許可、土地征收等行政訴訟開展監督,既維護司法公正又促進依法行政。對認為確有錯誤的環境資源行政裁判提出抗訴22件,法院已審結15件,改變率60%;提出再審檢察建議38件,采納率60.5%。同時,針對土地行政處罰決定執行難,部署行政非訴執行專項監督,監督怠于申請強制執行、不規范執行等案件3.2萬件,涉土地35.2萬畝。扎實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通過抗訴、檢察建議、促成和解、公開聽證等舉措,化解環境資源領域行政爭議2222件,促使行政相對人主動履行繳納罰款、退還土地、恢復原狀、補植復綠等義務。
樹牢系統觀念,推動構建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大格局
2018年以來,27個省級黨委、政府出臺支持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意見,29個省級人大常委會出臺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決定,均明確要求加強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工作。檢察機關深化執法司法跨部門協作聯動。最高檢會同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等9部門制定21條意見,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分別會同水利部、國家林草局健全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攜手抓實江河湖海、林草濕荒保護治理。針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難問題,協同生態環境部等13部門制定管理規定,14個省區市建立檢察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銜接機制。針對環境損害鑒定難、鑒定貴問題,會同司法部推動58家鑒定機構落實檢察公益訴訟先鑒定后收費。
報告指出,最高檢不斷健全檢察機關一體履職機制。完善上下級檢察院依法跟進監督、接續監督機制。強化“四大檢察”內部協作配合,在辦理刑事案件時注意發現生態環境公益損害線索,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2.1萬件,同步追究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完善區域檢察協作機制,聯動開展線索發現、移送處理、同步監督等工作,推動解決跨區域、跨流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問題。同時,檢察機關健全社會支持工作機制,引導公眾有序參與生態環境治理。最高檢與中央統戰部和各民主黨派中央共建“益心為公”志愿者檢察云平臺,依靠公眾力量發現和解決公益損害問題。現已注冊志愿者8萬余名,提報案件線索1.3萬件。
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力度謀劃和推進生態文明司法保護工作
報告強調,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從檢察辦案情況看,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仍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環境資源犯罪總體呈上升趨勢,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損害問題多發,部分公民、企業環境資源保護法治意識有待加強。檢察機關必須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力度謀劃和推進生態文明司法保護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攜手各方助力中華大地藍天永駐、青山常在、綠水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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