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設暗管、超標排放……四川通報3起涉水污染典型案例
【谷騰環保網訊】1月19日,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3起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達州市大竹正邦農牧有限公司以私設暗管的方式逃避監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3年8月9日,達州市大竹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大竹正邦農牧有限公司開展現場檢查。經查,發現該公司下屬的鐘壩養殖場通過場內雨水管網向場外無防滲漏措施的農田排放養殖糞污,糞污在農田內積累,最終通過土壤的裂隙滲透進入農田旁邊的白水河。監測結果顯示,養殖場雨水管網排放口廢水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濃度分別為3540mg/L、258mg/L、28.4mg/L,分別超過《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表5標準值7.85倍、2.23倍、2.55倍。
該企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達州市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作出罰款22.37萬元的處罰決定,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案例二:德陽市中江縣四川科際鋁業有限公司超許可排放濃度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3年5月29日,德陽市中江生態環境局在開展水專項執法檢查行動中,對四川科際鋁業有限公司開展現場檢查,并對該公司排放的廢水進行采樣監測。監測顯示氟化物濃度為106mg/L,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值4.3倍;監測顯示總鋁濃度為193mg/L,超過《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2中標準值63.33倍。
該企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排污單位應當遵守排污許可證規定,按照生態環境管理要求運行和維護污染防治設施,建立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規定。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德陽市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作出罰款50.2萬元的處罰決定。
案例三:遂寧市巨鑫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向郪江傾倒廢棄水泥漿案
2023年2月23日,遂寧市大英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巨鑫機電設備有限公司開展現場檢查,通過無人機巡飛發現,該公司將清洗混凝土泵送車產生的廢棄水泥漿傾倒至郪江岸坡,并有部分廢棄水泥漿沿岸坡流淌至郪江,傾倒現場水泥漿沖刷痕跡明顯,流入郪江處水體明顯渾濁,呈淺黃色。
該企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八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及第二款的規定,遂寧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2萬元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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