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發布環境資源審判報告
【谷騰環保網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召開環境資源審判新聞通氣會,發布《新疆環境資源審判報告(2021年1月—2024年7月)》。報告顯示,3年來,新疆法院發揮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審判實效,共受理環境資源案件40289件,審結39513件,審結率98.1%。
這40289件環資案件中,依法審理環境資源刑事案件922件,在盜伐、濫伐林木犯罪中引入補植復綠保證金制度,破壞者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要承擔生態修復的民事責任;依法打擊非法占用農用地犯罪、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犯罪和非法采礦犯罪,加強生物多樣性和自然資源保護;妥善審理環境資源民事案件39134件,依法加強對污染土壤、污染水源、污染空氣等環境侵權案件的審理;公正審理環境資源行政案件233件,發揮行政審判對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動完善環境資源多元化保護體系。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則更加注重發揮救濟和修復功能,依法追究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行為人的民事責任,促進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凡是有可能采取措施恢復原狀的,在判令環境污染者、資源破壞者承擔責任的同時,還責令其恢復原狀。在履行方式上,積極探索限期履行、勞務代償、第三方治理等生態環境修復責任承擔方式;探索適用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修復方式,法院裁判文書后附詳細生態修復方案,確保裁判結果有益于生態環境的修復,推動相關責任落實到位。
此外,出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 為推進新疆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高位推動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重點和目標落實。服務保障河流安全和流域生態環境,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河湖安全,依法加大對全區重點水域的司法保護力度,2023年9月以來,依法受理涉塔里木河流域環境資源案件188件;服務保障綠色低碳發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以司法方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持續深化一體化司法保護,積極配合職能部門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重點文物安全專項整治等工作,助力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助力修復生態環境系統治理,全區設立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12個,遵循自然規律,為不同類型自然環境、生態系統提供全方位修復選項。
近年來,新疆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的價值引導、評價功能,緊緊圍繞“公正和效率”主題,依法妥善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安全。2021年以來,新疆法院判決環境破壞責任人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4378萬余元,恢復被破壞林地草場44946.52畝,補種林木55980棵,增殖放流魚苗價值32.4萬元。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疆華表示,新疆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將深化環境審判體制改革,持續推進專門化體制建設落地生效;推進環境資源裁判規則體系化建設,不斷推動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實體規則和訴訟程序規則;健全典型案例的識別、培育和發布機制,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示范引領作用;推動環境多元共治,形成“恢復性司法+社會化綜合治理”新格局;不斷擦亮新疆環境資源審判品牌,奮力開創新疆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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