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2-04-09 06:48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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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物價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發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自治區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為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和《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11〕115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共同制定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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