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臺兩項地方標準減少污染物排放
【谷騰環保網訊】湖北省生態環境廳日前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磷礦開采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生物質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兩項地方環保標準的修制訂情況。據悉,這兩項地方標準均有效填補相關領域行業空白,可從源頭倒逼行業綠色發展和轉型升級,有利于引導全省磷礦開采行業和生物質能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湖北省磷礦資源保有儲量、年開采量、磷化工產業規模、磷肥產量巨大,“三磷”企業廢水排放是加劇長江流域磷污染的重要原因,目前磷化工行業發展進入轉型瓶頸期。“要提升磷化工企業綠色化水平,必須從開采源頭加強監管,減少磷污染排放。”省生態環境廳科合處處長張忠華介紹,在此標準發布之前,磷礦開采水污染物排放主要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存在限值不嚴格、行業污染物指標不完善等問題,急需一套規范管用的磷礦開采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磷礦開采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編制從2018年啟動,編制組選取代表性企業較多的宜昌、荊門、襄陽等地進行實地調研,進行監測采樣及樣品分析,廣泛聽取相關部門、行業及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此標準充分考慮湖北省磷化工行業技術所能達到的污染控制水平,也兼顧磷礦開采企業的經濟承受能力和管理水平。
目前,傳統燃煤鍋爐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是導致我國大氣環境污染和溫室效應的重要影響因素。此前,國家層面尚無適應生物質特性的、專用的鍋爐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編制小組選取企業較多的武漢、鄂州、黃岡、荊門等地進行數據采樣分析,先后赴外省市調研學習,經過十余輪次專家會審和專題座談,完成標準編制和發布籌備工作。《生物質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了生物質鍋爐大氣污染物控制因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氣黑度的排放限值要求、監測要求、排放達標判定等內容。
張忠華介紹,兩項標準的發布實施,通過提高地方排放標準,能有效減少污染物排放,減輕總磷和氨氮等導致的水體富營養化,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緩解溫室效應,有利于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空間布局優化。
截至目前,圍繞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等方向,湖北省累計頒布地方標準30余個,標準體系日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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