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方案》解讀
【谷騰環保網訊】一、編制背景
為解決中小微企業和社會源危險廢物收集不及時、轉運不通暢、處置成本高等問題,按照生態環境部、省政府工作部署,生態環境廳于2021年出臺了《四川省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原方案”)。截至目前,已建成收集試點項目28個,對健全危險廢物收運處體系發揮了重要作用,試點工作取得較好成效。
目前,原方案有效期屆滿,且部分內容不能完全適應當前我省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新要求。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繼續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延續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鞏固提升試點工作成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四川省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二、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包含了總體要求、試點范圍、試點要求、工作要求四方面內容以及附件《四川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查指南》(以下簡稱《審查指南》)。
(一)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基本建成與實際需求相匹配的危險廢物收集體系,收集總規模不低于15萬噸/年。
(二)試點范圍。明確試點地區、試點項目、收集范圍、收集規模及貯存期限。其中,試點項目數量銜接2021—2023年原方案布局的58個(已建成28個),并對項目布局、收集規模等實施動態調整。
(三)試點要求。明確試點單位首次申請、重新申請、到期延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等情形審查審核的程序以及退出要求。
(四)工作要求。將試點單位作為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重點,鼓勵試點單位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務。明確實施日期。
(五)《審查指南》。明確了《工作方案》中試點單位申辦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序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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