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汕尾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引導性公告
【谷騰環保網訊】獲悉,9月2日,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統籌全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構建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體系,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國辦函〔2021〕47號)的要求,現發布汕尾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投資引導性公告,向社會公開我市現階段危險廢物產生和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情況,為社會資本投資提供引導性意見。
一、全市危險廢物產生基本情況
2023年,全市危險廢物產生量5.7萬噸,上年度貯存量0.15萬噸,委托利用處置量3.09萬噸,企業自行利用處置量2.7萬噸,年末暫存量為0.10萬噸。
2023年,全市共產生18大類危險廢物(不含醫療廢物),其中產生量排名前5的危險廢物類別有HW18焚燒處置殘渣、HW17表面處理廢物、HW34廢酸、HW06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HW09-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共產生約5.3萬噸,占總產廢量的92.99%。
2023年,全市醫療廢物產生量2294.98噸,全部得到安全及時無害化處置。
二、全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情況
截至2024年8月30日,全市在產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共8家,其中危險廢物經營單位1家(HW13,HW49),核準利用處置規模為4萬噸;危險廢物收集經營單位5家,核準利用處置規模為2.6萬噸;醫療廢物經營單位1家,核準利用處置規模為0.462萬噸;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單位1家,核準總利用處置規模為9.125萬噸。
三、全市危險廢物產生、利用、處置情況分析
(一)從產廢需求分析
根據2023年產生量以及關注程度,我市主要類別的危險廢物為HW18焚燒處置殘渣,產生量為33489.343噸,其中99.57%為焚燒飛灰,均在本地自行利用處置。其余主要危險廢物如下:HW17表面處理廢物的產生量為7709.07435噸、HW34廢酸的產生量為3924.922824噸、HW06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的產生量為3699.327噸、HW09-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的產生量為2461.47662噸,處置能力均空缺,需轉移至外市處置。
(二)從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規模及運行負荷率分析
危險廢物(不含醫療廢物)利用處置核準規模共計4萬噸/年,2023年共接收處置6330.89噸,運行負荷率為15.83%。
醫療廢物焚燒處置核準規模為0.462萬噸/年,2023年共接收處置2294.98噸,運行負荷率為49.67%。
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豁免填埋處置核準規模共計9.125萬噸/年,2023年共接收處置焚燒飛灰3.4萬噸,平均運行負荷率為37%。
全市共有5家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主要收集汽修行業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核準的經營規模共2.6萬噸,共收集廢機油747.407噸,平均收集負荷率為2.87%。
(三)從危險廢物產生、利用處置類別分析
2023年我市產生的危險廢物種類(不含醫療廢物)共計18大類,具體見下表:
全市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可處置危險廢物類別共計2大類,包括HW13、HW49,危險廢物收集經營單位可收集危險廢物類別HW08。總體上,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缺口較大。
四、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投資建設意見
(一)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建設
鼓勵建設表面處理廢物、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廢酸、含銅廢物、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類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新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處置項目應立足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缺口,與產生量相匹配。原則上不鼓勵新建涉及重金屬排放總量類別危險廢物經營項目,不鼓勵新(擴)建以外省、市危險廢物為主要原料的利用項目。
(二)自行利用處置設施建設
鼓勵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的企業配套建設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鼓勵現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在經營規模不變前提下,采用新技術,升級工藝、改造產品、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將現有處置能力轉化為利用能力。
(三)危險廢物收集項目建設
原則上不鼓勵新建危險廢物收集經營單位,鼓勵現有危險廢物收集單位加強資源整合,完善收集轉運體系,提高收集轉運效率,優化危險廢物收集延伸服務。鼓勵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
請投資者理性判斷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市場,防范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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