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優化調整部分行業“兩高”項目管理
【谷騰環保網訊】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9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優化調整部分行業“兩高”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提出,繼續嚴控電石、磷銨、黃磷、尿素行業新增產能。新建電石、磷銨、黃磷、尿素項目,按照《關于“兩高”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魯發改工業〔2023〕34號)等現行規定執行。
以綠電制氫、副產氫為原料的合成氨項目,不作為兩高項目管理;合成氨作為中間產品生產下游化工品的項目,作為“兩高”項目管理,但不執行產能、能耗、碳排放替代。以上兩類項目要確保不得用于尿素、磷銨生產。合成氨項目其他要求,繼續按照魯發改工業〔2023〕34號、魯發改工業〔2023〕871號文件等現行規定執行。
40%以上采用工業廢鹽的離子膜燒堿項目,井下循環制純堿、天然堿制純堿項目,不再執行產能替代,其余仍按魯發改工業〔2023〕34號文件等現行規定執行。
關于優化調整部分行業“兩高”項目管理
魯發改工業〔2024〕828號
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統計局、行政審批服務局:
2016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石化產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7號),要求嚴格控制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黃磷等行業新增產能。近期,國務院發文廢止國辦發〔2016〕57號等一批文件,因此需對上述行業政策要求進行相應調整。為認真執行國務院文件規定,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兩高”項目科學化、精準化管理要求,現就部分“兩高”項目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嚴格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的若干意見》(發改產業〔2021〕1464號)、《國務院關于印發<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4〕12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等文件規定,繼續嚴控電石、磷銨、黃磷、尿素行業新增產能。新建電石、磷銨、黃磷、尿素項目,按照《關于“兩高”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魯發改工業〔2023〕34號)等現行規定執行。
二、40%以上采用工業廢鹽的離子膜燒堿項目,井下循環制純堿、天然堿制純堿項目,不再執行產能替代,其余仍按魯發改工業〔2023〕34號文件等現行規定執行。
三、以綠電制氫、副產氫為原料的合成氨項目,不作為“兩高”項目管理;合成氨作為中間產品生產下游化工品的項目,作為“兩高”項目管理,但不執行產能、能耗、碳排放替代。以上兩類項目要確保不得用于尿素、磷銨生產。合成氨項目其他要求,繼續按照魯發改工業〔2023〕34號、魯發改工業〔2023〕871號文件等現行規定執行。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統計局
山東省能源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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