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電子產品的污染防治及回收出路探討研究
摘要:本文通過對電子垃圾產生的背景及其危害、回收處理途徑和經濟效益的分析,結合貴嶼鎮治理電子垃圾污染的經驗和措施,借鑒國外電子產品環境管理的先進思想理念,力求指導我國電子產品的科學回收和處理。
關鍵詞:廢棄電子產品 污染防治 回收出路
1 廢棄電子產品污染產生的背景
廢棄電子產品俗稱電子垃圾,是困擾全球的大問題。美國每年產生的電子垃圾高達700 萬噸至800 萬噸,整個歐洲每年產生的電子垃圾大約是600 萬噸,其中德國180 萬噸,法國150 萬噸。[1]電子垃圾不僅量大而且危害嚴重,一般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質。如電視機的顯像管、陰極射線管、印刷電路板上的焊錫和塑料外殼等都含有有毒物質。電腦的有害物質更多,制造一臺電腦需要700 多種化學原料,其中50%以上對人體有害。一臺電腦顯示器中僅鉛含量平均就達到1 公斤多。
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貴嶼鎮曾經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電子廢物終點站之一,利用極為原始的手段對電子廢物進行回收處理,將有用的金屬、塑料等回收,使用焚燒、破碎、傾倒、硫酸提取貴重金屬、廢液直接排放等處理方法,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國家環保總局、海關總署、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已發文要求自2000 年4 月1 日起,禁止進口廢電視機及顯像管、廢計算機、廢顯示器及顯示管、廢復印機、廢攝(錄)像機、廢家用電話機等十一類廢電器。隨著海關執法的加強,近年來跨境非法轉移進口廢電器的行為已得到一定的控制。
但隨著國內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電子產品必將進入淘汰更新周期,中國必然要面對大量電子垃圾如何妥善處理的問題。現在貴嶼的電子垃圾污染問題已經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如果不借鑒貴嶼的經驗和教訓,提前做好處理電子垃圾的各項準備,將來的中國就會出現第二個、第三個貴嶼。造成貴嶼電子垃圾污染的根本原因是,貴嶼人在用 19 世紀的工藝處理21 世紀的高科技產品,手段過于原始。如果采用科學合理的方式分離電子垃圾,完全可以變廢為寶,使垃圾處理成為一項高收入的產業。以對環境無害的方式回收再利用報廢產品,將對我國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 電子產品回收的經濟效益和環境風險
廢棄的電子產品含有豐富的可回收物資,包括貴重金屬、塑料、玻璃以及一些能再利用的零部件。根據國外的研究報告,一噸電子板卡,可以分離出286 磅銅、1 磅黃金、44 磅錫,僅1 磅黃金就價值 6000 美元,[1]但對這些電子垃圾進行安全拆解需要先進技術、設備。我國廢棄計算機的年淘汰總量,主機約6~10 萬噸,廢棄顯示器約3~ 5 萬噸。[2]從對環境的危害看,廢計算機的顯示器和線路板,必須以環境無害化的方式回收處置,對技術、設備要求較高,如果工藝落后,回收處置不當將造成環境污染。
而銅、鋁、鋼鐵、塑料等占廢計算機主機重量的90%。這些材料的回收,在我國是以手工方式,利用螺絲刀、鐵錘、扳手、小型剝皮機等簡單工具進行拆解和分揀完成,不涉及化學過程,對環境不造成污染。這種手工拆解是勞動密集型的工作,技術要求較低,比較適合我國勞動力豐富,整體素質不高的國情。而且,手工拆解比進行機械破碎分揀,資源回收率更高20%-30%。
3 貴嶼鎮治理電子產品拆解污染的對策
貴嶼鎮拆解電子垃圾造成嚴重污染引起了全國乃至世界的關注,近幾年來著力進行專項整治,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3]其中的治理對策值得電子垃圾集中拆解的地方和行業部門借鑒,具體的做法有如下幾點:
①成立有力的領導機構。成立由鎮長任組長的環境整治領導小組,對全鎮廢舊加工行業進行專項清理。
②處理非法的廢物加工企業。拆除臨時搭建的工棚,關停、取締、查封污染較嚴重的企業及家庭作坊,銷毀用于加熱電路板提取電子元件的煤爐。
③明確嚴格禁止的有污染隱患的加工行為。嚴格禁止用化學藥物提取有色金屬的行為,嚴格禁止偷燒垃圾、電線、塑料等行為,嚴格禁止經營進口廢電器行為,嚴格禁止加熱電路板提取電子原件的行為。
④明確整治目標進行產業轉型。針對產業結構不合理的實際,鎮政府鼓勵和支持廢舊行業轉辦實業,進行技術改造,不斷提高企業產品的質量和檔次。
⑤合理進行工業布局規劃。規劃建設工業加工區,出臺鼓勵發展
實業型企業的優惠政策,逐步淘汰廢舊回收業,引導鄉鎮企業發展無污染或少污染的產業企業。在遠離居住區的預留發展用地規劃專業加工區,引導現有的廢舊回收業在專業工業區集中辦廠,集中整個片區經營廢舊五金、電器的回收,集中治理污染。 ⑥加強執法力度。在居住區中設立的廢舊回收加工點要堅決取締;聯合各部門的力量,從源頭上杜絕廢舊電器的跨地區轉移。對已形成的環境污染,按照污染者付費的原則,由污染者籌資和地方財政撥款相結合的方法籌集環境污染整治資金,切實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盡快落實整治方案。
4 發達國家對電子電器產品環境管理的總體思路
發達國家在傳統意義上的環境污染,如水污染、大氣污染等基本解決后,近十年來,開始關注和研究更深層次的環境問題,廢棄產品的環境管理問題是其中之一,并形成了一套較系統的"產品環境管理" 的思想和制度。[2]這些思想和制度也值得我國電子產品環境管理者借鑒,其主要體現為:
4.1 生產者的延伸責任
解決產品廢棄后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最根本的是在產品中減少甚至禁止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而這只有生產者能做到。因此,歐盟等發達國家,正在實行"生產者延伸責任",即生產者不僅要對生產過程中的環境污染負責, 還要對產品在整個生命周期內對環境的影響負責。要求生產商承擔其產品廢棄后的處理處置責任,從而刺激生產者在產品設計時就更多地考慮產品的環境性能,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生產對環境更友好的產品;有的甚至立法要求限期淘汰有毒有害物質在產品中的使用。
4.2 消費者的責任
消費者優先購買環境友好產品,將形成一種有效的市場力量推動生產者生產對環境更友好的產品,市場經濟成熟的發達國家都非常重視發揮消費者的這種作用。這也是消費者對環境保護所應承擔的一種責任,在發達國家,根據"污染者付費"原則,消費者作為廢棄物的產生者,還必須承擔其廢棄產品的處置責任,繳納處置費用。
4.3 政府的管理
歐盟等發達國家對產品實行環境管理,延伸生產者的責任,目前主要是針對產生量和環境風險相對較大的產品,如電子電器產品。對產品實施環境管理,將對企業的競爭力在短期內產生負面影響,因此,各國均持慎重態度,現階段只有少數國家實施以政府引導,企業自愿為主,輔之以經濟激勵手段的管理。
參考文獻
1、孟慶海 周勇 廣東貴嶼電子垃圾形成產業鏈環境污染是難以避免
2、國家環保總局 關于報廢電子電器產品環境管理情況的通報
3、汕頭市環境保護局 保護環境 利國利民 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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