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軌道交通噪聲環境政策及對策
在日本,鐵道引起的公害是自1964年東海道新干線開業之后的事情。隨著新線路的開通、運輸量的增強以及運輸車輛的增多,軌道交通造成的噪聲環境問題日益社會化。日本環境廳開始對與噪聲環境標準有關的問題提出建議,并對最先發出問題的地方進行事后處理。地方自治團體也制定了相應的環境保護條例。
一、日本有關軌道噪聲的標準和方針
1、《新干線鐵路構造規則》
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明顯噪聲的規定
要求在靠近學校、醫院、稠密居住區等的軌道線路上采取降低噪聲設備的規定
要求改造車輛結構以明顯降低噪聲的規定
2、《環境廳對國營鐵路的建議》
在聽取了中央各部的公害對策審議會的答辯后,環境廳對國營鐵路提出建議,并以此作為暫定標準。
3、《運輸省對國營鐵路采取緊急聲源對策的指示》
4、《關于新干線軌道噪聲的環境標準》
根據地域的類型,由日本各級政府指定哪些地區符合哪種類型。其中Ⅰ類地域采用的噪聲基準值為70dB,Ⅱ類地域采用的基準值為75Db。
5、《針對常規鐵路的新建線路或大規模改造時的噪聲防止措施》
當常規鐵路建設新線路或進行大規模改造時,為了保障生活環境,提前預防噪聲等問題的發生,特制定有關方針。對于建設新線,作為等價噪聲指標(LAeq),白晝(7:00—22:00)為60dB以下,夜間(22:00—次日7:00)為55dB以下。在必須重點保護的居住專用區域,應努力再降低分貝數;對于大規模改造線路,應比改造前的噪聲值有所改善。
二、降低噪聲的對策
為了降低常規鐵路的噪聲,現行的最有代表性的措施如下表。
表:防止常規鐵路噪聲的對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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