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態廢棄物衍生燃料技術(RDF)
一 操作原理
廢棄物衍生燃料(RefuseDerivedFuel;簡稱RDF)之操作原理系將廢棄物中不可燃物質如金屬、玻璃等先行去除,在將剩余之可燃物質如廢紙、塑料等,經過破碎、分選、干燥、混合添加劑、及成型等程序,制成錠狀固態廢棄物衍生燃料。
二 特性簡介
RDF之主要特性為大小均一、熱值高而均勻(3,000~6,000kcal/kg,因廢棄物料來源不同而異,約為煤的三分之二)、燃燒穩定、低污染、不產生臭味、體積縮小十分之一,且易于運輸及儲藏,在常溫之下并可儲存達6~12個月而不會腐敗,因此在利用上非常方便,可直接應用于機械床式之鍋爐、流體化床鍋爐及發電鍋爐等作為主要燃料或與燃煤混燒。美國材料測試學會 (ASTM)針對RDF處理后特性之差異將RDF分成RDF-1~7等七類,如表一所示。
三 操作實例
RDF技術在國外已應用多年,目前歐美等國家主要偏重于發展RDF-2 及RDF-3為主。在歐洲已有RDF-5之商品,如荷蘭已有ROFIRE商標之RDF-5,荷蘭政府為發展再生能源替代化石燃料的政策,推展EWAB(Energy ProductionfromWasteandBiomass)計劃,對生質能相關計劃提供財務支持;挪威農業大學的能源中心應用木漿(woodpulp)及廢木材,經過處理及造粒制成biopellets作為燃燒爐之燃料;瑞典則有兼可生產biopellets、供熱及電之多功能電廠,產出量分別為29ton/hr、63MW及35MW(3) 。
而日本則是著重在RDF-5的應用上,為削減戴奧辛及回收廢棄物能源,日本國庫鼓勵設置RDF廠,同時停止補助處理量100噸/日以下之中小型焚化廠及無能源回收設施之大型焚化廠,至2003年7月為止,已完工運轉的 RDF制造中心有56座,以處理都市廢棄物為主,通過審議建造中的約有6 座。制造完成的RDF燃料則運送至已完工運轉之4座專燒衍生燃料的發電廠集中應用,預計2004年將完成第5座RDF發電廠。以日本福岡縣大牟田電廠為例,由7座RDF廠供應燃料,每天可處理RDF量達315噸,服務區域涵蓋28個鄉鎮市,服務人口數60萬人,其發電容量可達20,600KW,發電效率30﹪(4)(5) 。RDF除可用于發電外,尚可供作為融雪、溫水游泳池、水泥窯輔助燃料、蒸氣鍋爐、污泥焚化輔助燃料、汽電廠混燒燃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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