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城市固體廢物管理與處理分析
1.引言
丹麥是歐盟成員國之一,它在城市固體廢物管理上既嚴格執行歐盟制定的廢物管理立法規定,也結合本國實際不斷完善相關的垃圾廢物管理和綜合治理法律法規。在城市固體廢物綜合治理上,丹麥政府積極推進垃圾廢物的分類收集、分類清運、分類處置,突出實施源頭分類收集。在推進垃圾廢物資源的循環再生利用上,丹麥堅持直接回收利用與循環利用的模式,穩步提升其廢物資源循環再生利用水平。丹麥在城市固體廢物管理與綜合治理上具有許多特色。
2.廢物管理體制與政策
丹麥的固體廢物管理由環境部負責。該部所設的環保局是丹麥廢物管理與治理的最高管理機構。它負責廢物管理和回收利用的立法,實施和工業協會建立的不同類型廢物回收協議,制定鼓勵回收利用的財政補貼政策。該局的工商業廢物處負責管理建筑廢物、危險廢物、廢棄無機工業廢料、產品等,管理廢物越境聯單,制定廢物稅,監督執行各種廢物回收協議,如廢舊輪胎、交通工具、電池、電子產品、大型家電等。家庭廢物處負責管理家庭廢物,制定相關法規,包括廢棄食品的利用、包裝廢物的處理;管理丹麥包裝廢物回收系統;回收廢紙類、廢塑膠、廢玻璃;進行有機垃圾生物處理;管理農業廢物、可燃廢物,制定填埋和其它廢物處理方案;實行和家庭廢物相關的清潔生產計劃。
環保局的這兩個部門的主要工作是:
促進廢物回收利用。在20世紀90年代以后,丹麥已經逐步減少了垃圾填埋比例,焚燒成為丹麥處理垃圾廢物的主要方式。近幾年,廢物循環回收利用被視為更好的廢物處理方式,在丹麥得到了政府和各方面的特別重視和推動。丹麥廢物循環回收利用的比例不斷攀升,有效地促進了丹麥的廢物資源回收管理進程。丹麥還實行不同層次的廢物處理策略,廢物經過分類回收后,能夠直接進入循環再生的廢物成分實現資源化,而不能直接循環利用的廢物成分進行焚燒發電,制取能源,采集熱能。最終不能焚燒的廢物和焚燒殘渣進行填埋處理。丹麥已經建立了部分包裝廢物的回收體系,如回收啤酒容器和各種飲料罐等,僅這一項每年就減少產生390000噸包裝廢物。
促進廢物減量化。廢物源消減(避免和減量)在丹麥廢物管理政策中處于第一位,也是其大力推進的廢物治理政策。丹麥通過嚴格的環境管理和更清潔的生產技術來減少資源消耗,降低廢物的產生量。丹麥還對產品實行“從搖籃到墳墓”的周期評價。促進清潔生產,做到節能減排。為了實現廢物治理目標,促進環境保護,丹麥政府還采取了多種經濟政策手段,如廢物稅、補貼等,以制約廢物治理方式的選擇。丹麥的廢物處理稅的高低是按不同處理方式制定的,垃圾填埋收稅最高,垃圾焚燒稅次之,廢物循環回收利用則是免稅。為了避免和減輕有毒有害垃圾對環境的污染,丹麥的部分城市還對回收鉛蓄電池和廢舊輪胎進行補貼。
廢物管理的地區協作。丹麥各城市之間由于其體情況的不同,其廢物的管理政策和實踐也存在一定的地區差別。大城市可以自己進行廢物管理,而眾多小城鎮在廢物公司的基礎上進行廢物回收和處理的合作。丹麥已經建立了覆蓋全國大多數城市的危險廢物運輸網絡。
實行生活垃圾分類。為了促進廢物的回收利用,丹麥制定了廢物管理計劃,詳細規劃了對各種廢物的收集和回收利用的目標和推進措施。如2001年實現了45%的各類包裝廢物的回收利用,就是該規劃提出的目標。
制定未來環境政策。丹麥環保局提出了環境治理未來面臨的挑戰和努力方向,其中包括提高廢物處理質量,減少對環境影響,提高資源利用水平,降低廢物增長速度等。
從 1992年起,丹麥就制定了城市生活垃圾排放和循環利用的政策,并要求各地方政府制定地區性的廢物管理與綜合治理規劃,而且規劃要公示,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各級政府制定的規劃一經公布,就必須嚴格實施監控。為了保證規劃的可行性,政府要求扎實做好包括對各類城市生活垃圾產量、構成等數據統計在內的基礎工作。
從1997年起,丹麥就規定了所有可燃性廢物必須作為能源回收利用的治理對策,禁止可回收利用垃圾和可生物降解垃圾填埋,以保證最大限度地實現廢物資源的循環再生。丹麥環境部還指導制定了《丹麥2005-2008年廢棄物戰略規劃》,對垃圾廢物在“避免和減量”的基礎上,實現廢物資源循環再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丹麥,目前大力推進廢物資源的循環再生利用,其再循環量占到其垃圾總量的64%。其次是推進垃圾能源化,其垃圾焚燒量占到垃圾總量20%。其焚燒企業的經營和管理主要由自治共同體組成的公共的廢物企業獨資垃圾焚燒企業負責。丹麥現有的這種公共的廢物管理組織35 個。沒有再利用價值的廢物才允許填埋,現在丹麥的填埋處理量占其垃圾處理總量的16%。
據統計,丹麥擁有人口530萬,有275個地方自治體。由于規模小,各地方自治體無法自行建設垃圾焚燒處理的設施,為此一些地方自治體共同組成廢棄物處理企業,負責其管轄范圍內垃圾焚燒設施的運營及管理。在丹麥這種公共的廢棄物管理組織有35個。各地方自治體負責管轄范圍內的廢棄物管理,并負責垃圾焚燒及填埋業務,其它業務全部委托給承包商負責。丹麥對廢棄物的管理有兩種方式:一是征收廢棄物稅,二是實施抵押返還制度。在廢棄物稅中,垃圾填埋稅最高,城市居民按戶繳納廢棄物稅。
3.垃圾廢物回收與再循環
據統計,丹麥年產家庭垃圾280萬噸左右,人均生活垃圾產生量為0.99公斤/日。2003年丹麥城市生活垃圾中紙占27%、有機物占29%、塑料占0.8%、玻璃占5%、金屬占6%、其它無機物占32%。近年來,丹麥政府積極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生活垃圾分流工作,致力于開發利用廢物資源,努力提高廢物資源回收利用率,取得了顯著成效。
丹麥是世界上少有的將垃圾變廢為寶,通過垃圾回收利用和產生能源,為國民提供熱能和電能的國家之一。如今,垃圾回收再利用,環保立國這一理念已經融入丹麥人的血液。丹麥在垃圾再循環利用方面做的不錯。丹麥政府確立的原則是垃圾應在源頭分類,而且各種垃圾都應分別采用一種收集系統,這樣不僅可以保證垃圾的質量,而且可以保證有足夠的垃圾能夠運到垃圾處理廠,使垃圾處理經濟而富有成效。丹麥再循環了99%以上的啤酒瓶和汽水瓶,創造了世界記錄。如此驕人的成果是通過采取經濟手段獲得的。當顧客在商店購買啤酒和汽水時,需要交納押金,退瓶時退還押金。這種方法也適用于其它類似物品,如:軟飲料的包裝盒子,標準的紅酒白酒瓶子等。至于那些未使用押金的瓶子,則由專門瓶子的容器回收,然后重新觸化成玻璃。其它生活垃圾分類后,可被制成紙漿、紙板、金屬等,有機垃圾用于堆肥或生產生物氣,塑料垃圾則主要用于高溫焚燒以回收能源。目前丹麥啟動的垃圾計劃使回收再循環包括了家庭垃圾、工廠廢物、建筑工地垃圾等。
丹麥還注意在垃圾分類登記方面做工作。通過垃圾分類登記,人們可以了解到垃圾如何分類、如何處理以及垃圾的最終去向。在了解這些情況的基礎上,人們可以制定行動方案。丹麥開發的垃圾再循環系統的原則是,確保以盡可能最低的成本實現高質量、高比例的再循環利用包裝廢棄物。因此他們研究的焦點集中在如何合理地建立最經濟的系統,同時達到最充分的再循環。
從原料角度轉變到從環境角度來看待垃圾的回收再循環,使丹麥的垃圾管理產生了重大飛躍。管理部門不再糾纏于“誰對垃圾再循環負有責任”,不再討論“是商品的生產者還是消費者應承擔責任”這類問題。他們關心的是如何處理垃圾,希望能以最經濟的,人們最能接受的成本去再循環垃圾。他們發現,無論消費者還是企業,只要愿意加入垃圾再循環,垃圾回收就可以進行的很有成效。調查表明,丹麥人對垃圾再循環利用的愿望很高。他們了解到再循環利用的社會效益,同時還可以節約社會資源,因此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把廢棄的日用品(比如家具等)修理后進行重新利用。在這個國家的許多地方建立了再循環工廠和商店,遍布全國的再循環回收站有,強大的影響力,上交不再使用的東西已經成為丹麥人日常生活中自然的一部分。
4.丹麥各地實施垃圾再循環與回收利用的實例
在丹麥的奧爾胡斯市。早在2001年就開始實行家庭有機垃圾和可回收利用物的派頭分類收集。廢玻璃、廢紙和廢紙板等可回收利用物一律由居民在家庭進行源頭分類后,送入路邊的廢物收集系統,然后由路邊收集系統統一送到廢物回收利用設施進行處理。可回收再利用物在廢物回收利用設施,可按有機、無機等不同類別進行分類,然后進行再加工處理。有機垃圾需裝入綠色塑料袋中,其它成分,包括可回收再利用垃圾裝入黑色塑料袋中,由市政當局統一收集后送到垃圾處理設施進行分揀或分選。在垃圾處理設施建有一套光學分揀設備,專門用于分揀綠色塑料袋和黑色塑料袋。
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廢物回收中心是歐洲最大的廢物回收中心之一。該中心1996年正式投入運營。它距市中心大約5公里,占地100公頃(80公頃為填埋場,20公頃為3個垃圾處理廠)。該中心每年的垃圾處理量大約100萬噸,3個垃圾處理廠分別用來處理不同類型的垃圾,其中專門處理建筑垃圾的工廠占地7.5公頃,收運來的建筑垃圾經過不同的預分選后將其提純制成回收產品,回收產品用于市政建設。垃圾的運輸費用按其回收利用程度決定,一般由5英鎊/噸-57英鎊/噸不等,這樣約95%的垃圾都褥到了回收利用,僅 5%的垃圾需要經過焚燒和填埋方式處理。此外,丹麥還有專門負責清洗土壤的工廠,該廠占地7公頃,年處理土壤5萬噸。
丹麥韋斯特弗布賴丁公司是一家著名的垃圾管理公司,同時也是一個垃圾回收處理、垃圾焚燒供熱發電工廠。廠內猶如一座大花園,門口及建筑物四周綠化很好,每年都會有許多人前來觀摩和學習。丹麥有98個城市,一共有35家垃圾管理公司,上百個垃圾回收站,韋斯特弗布賴丁公司是其中最大的垃圾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擁有50多個垃圾回收站,管理著2500多個垃圾回收箱,但該公司僅有職工250人,可見工作效率非常之高。上世紀70年代,該公司擁有4座垃圾焚燒爐。這4座垃圾焚燒爐工作流水線分別在1999年和2005年進行了更新,焚燒爐前的垃圾儲存水泥槽有100米長,20米寬,10米深,能一次性儲存一個星期所收集的垃圾。該公司處理垃圾分4道程序:一是收集垃圾,通過與私營公司簽訂協議,為其提供垃圾;二是對垃圾回收后進行再利用;三是焚燒垃圾;最后才是填埋處理。公司的垃圾處理方式為金字塔形,占據金字塔頂端的是垃圾填埋,占整個垃圾處理量的10%;金字塔中間位置是垃圾焚燒,占整個垃圾處理量的25%;金字塔最下方是垃圾回收再利用,占整個垃圾處理的65%。從上世紀70年代至21世紀初期,公司通過垃圾焚燒制能,已向哥本哈根市和周邊地區以及西蘭島北部地區的居民提供了大量熱能和電能,如:從1970年至2002年,公司在丹麥14個城市向58萬居民(占丹麥人口的十分之一強)提供了熱能和電能;從2004年至2006 年,覆蓋城市達到29個,居民達到88.5萬人;從2007年至2008年,覆蓋城市雖然減少了9個,但居民用戶數并沒有減少,仍保持89萬人這一數字,相當于六分之一的丹麥人口。公司每年處理100萬噸垃圾,這意味,每天要處理近3000噸垃圾,而1噸垃圾就能產生2兆瓦時的熱能和2.3兆瓦時的電力。
5.結語
綜上所述,丹麥在城市固體廢物管理和綜合治理上,主要依靠健全的立法管理和循環再生政策來推進。在管理政策上,丹麥突出了依法管理,制定規劃目標,降低垃圾廢物污染與推進垃圾廢物再循環。在廢物處理上,突出廢物資源開發利用,始終保持很高的廢舊資源回收利用率。丹麥在固體廢物管理和回收利用廢物資源上的做法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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