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億元湘江治污:首次納入政府考核體系
在以往地區分割的體制下,湘江沿岸各地區污染治理難以同步,往往這里重視環保,那里大談招商。地區之間、上下游之間互相推諉責任甚至是“以鄰為壑”的現象屢有發生。專家認為,湘江污染治理當務之急是理順長株湘三市乃至湘江全流域“同江同治”的機制,建立相應的污染防治協調機構。
翻開湖南地圖,蜿蜒北上的湘江宛如一條玉帶,串起長沙、株洲、湘潭三顆明珠。在這一段長不到70公里的湘江兩側,三座城市呈“品”字鋪開,兩兩相距不足40公里,赫然形成湖南無可替代的經濟社會發展“核心”區。
2007年下半年,長株潭城市群與武漢城市圈一起獲批國家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對長期以來產業布局偏重于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化工業的長株潭來說,“兩型”試驗既是一個難得的轉型契機,更是一個意味著產業調整、機制創新乃至犧牲地方GDP增長的全新挑戰。
株、長、湘位居全省環境污染前三名
湘江流域工業污染主要來自化工、有色、鋼鐵三大行業,這三大行業排放廢水占長株潭三市廢水排放總量的73%。雖然污染嚴重,但這些產業在長株潭產業結構中所占比重很大。以株洲和湘潭為例,化工、冶金等重污染行業產值占工業產值比重分別達到52%和63%,其中大部分污染嚴重的大型企業均為國家“一五”、“二五”期間建成。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是長株潭區域工業重鎮,同時是全國聞名的污染“重災區”。
作為具備巨大發展潛力的中部城市群,湘江為長株潭提供了豐富的水資源,是長株潭發展得天獨厚的優勢所在。正因得湘江之利,長株潭地區成為國家重化工業布局重點,特別是株洲和湘潭兩市,密集分布著株冶、株化、湘鋼等特大型國有企業。
密集的重化工業布點為湘江帶來了沉重污染負擔。在湖南全省14個市州中,株洲、長沙、湘潭分別位居全省環境污染第一、二、三名。湖南省環保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06-2007年度,湘江流域40個省控水質監測斷面,2006年超標斷面為56%,2007年為50%。超標污染物主要為糞大腸菌群、氨氮、化學需氧量(COD)、石油類和偶發性超標的砷、鎘等。湘江流域的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COD)分別占湖南全省排放總量的68%和59%。
產業結構偏重與布點局不合理相互作用,使長株潭地區現實的污染和潛在的環境風險都很大,2006年元月發生的鎘污染事件,就是湘江長期污染積蓄和爆發。
關停18家 損失至少20億元
6月2日,一項旨在改善湘江流域水環境的“千里湘江碧水行動”專項污染整治行動在長沙正式啟動。這項在湖南歷史上規模空前的污染整治行動預計將投入資金將174億元,治理范圍涵蓋湖南境內湘江全流域,其中重點就是長株潭。
湖南省省委書記張春賢提出,湖南發展必須堅持“四條底線”,其中第一條就是“環境保護”。可以說,能否整治好湘江污染就不僅是長株潭“兩型”試驗的關鍵,也是堅守整個湖南環境底線關鍵。
湖南省環保局局長蔣益民告訴記者,按照整治實施方案,湖南省將采取綜合整治、分期治理推進湘江治污。取締關閉一批違法企業,淘汰退出一批落后企業,停產治理一批污染嚴重企業,限期治理一批重點污染源,搬遷一批布局不合理企業。總體目標是在三年內解決湘江水污染突出問題,其中重點是長株潭地區的清水塘、岳塘和竹埠港工業區以及衡陽水口山和郴州有色采選集中地區的環境污染,到2010年,力爭實現湘江流域水環境質量達到功能目標。
與巨額的投入相比,治理湘江污染更迫切需要的是改變以往那種片面追求GDP和財政收入的政績考核機制。為此,長株潭三市污染物減排首次被列入對政府和企業負責人的目標管理考核體系,環境因素成為“一票否決”的關鍵。為此,湖南省在國家規定的二氧化硫和COD減排指標之外,還增添了砷、鎘兩項污染物減排的約束性指標。
曾被列為“全國十大污染城市”黑名單的株洲市在剛剛摘帽之后,就主動提出了三年之內創建全國環保典型城市的目標。株洲市環保局局長文鐵軍告訴記者,對于一些重點污染區域如清水塘地區的整治,株洲市的治理目標遠遠超出了一般意義上的“達標排放”的標準,而是根據地區實際環境容量保障區域整體環境達標。這就意味著不僅要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增量”,更要大幅削減歷史因素形成的污染“存量”。而要滿足這一更高的要求,犧牲GDP的增長在所難免。以株洲市近期關停的城區內18家污染企業為例,由于這批企業的關停,全市GDP增長最少要損失20億元以上,“但這種損失的意義是深遠的。”文鐵軍說,
排污權有償交易尚未能實施
長株潭產業布局的調整,一個重要的基點就在于湘江的水質保護,而要徹底整治湘江污染,體制和機制的創新在某種意義上比產業結構調整更加重要。
記者注意到,在長株潭“兩型”試驗區,圍繞湘江水質保護與污染防治,一些來自基層而頗具特色的環保舉措成為引人注目的亮點,如瀏陽市在全國首創的農村環保“自治”模式、農村養殖業功能區域劃分和污染防治“鄰居聽證會”制度,長沙市環保局發起的農村環保志愿者行動等。
雖然局部的改革嘗試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長株潭湘江污染防治的重點仍在于如何才能有效實現“同江同治”。湘潭市環保局局長陳鐵平認為,湘江污染的形成既有歷史原因,也在于現行的地區分割、各自為戰的體制性弊端。陳鐵平認為,湘江長株潭段污染治理當務之急是理順三市乃至湘江全流域環保同治的機制,建立相應的污染防治協調機構。在以往地區分割的體制下,湘江沿岸各地區污染治理難以同步,往往這里重視環保,那里大談招商。地區之間、上下游之間互相推諉責任甚至是“以鄰為壑”的現象屢有發生。
陳鐵平說,湘江污染整治的體制創新應當科學地劃分治理責任,形成治污的“合力”。除了對沿岸市縣建立節能減排的績效考核機制、行政問責制和公開承諾制度外,長株潭三市環保部門還應加強信息的溝通和共享,公開各自交界斷面的水質狀況。
一種觀點認為,要真正徹底解決各自為政的污染防治體制弊端,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在上下游之間、地區之間探索建立排污權交易體系,形成受益方對受損方、兩高產業對環保產業的生態補償機制。
事實上,一項針對跨縣河流開展了交接斷面生態補償試點已在長沙市轄區內瀏陽河、靳江河等區域展開,當上游縣(市)入境污染物(考核指標為COD)達標但出境水超標,或者入境水超標而出境水超標倍數增加,根據超標情況和治理價格成本標準由上游縣(市)支付相應金額給下游縣(市)。長沙市的流域生態補償改革對于長株潭“同江同治”無疑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但由于污染成因異常復雜、加上缺乏統一的協調機構,長株潭市場化的排污權有償交易制度預計在短期內仍難以提上議事日程。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