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更新時間:2008-12-11 10:19
來源:
作者:
閱讀:1813
本標準按照生產工藝和廢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規定了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噸產品最高允許排水量。
本標準適用于磷肥工業(包括磷銨和硝酸磷肥)企業。
1、引用標準
2、技術內容
生產規模按年生產萬噸實物量(設計能力)劃分,見表1。
3、標準分級
按排入水域的類別劃分標準級別。
3.1排入GB3838中Ⅲ類水域(水體保護區除外),GB3097中三類海域的廢水,執行一級標準。
3.2排入GB3838中Ⅳ、Ⅴ類水域,GB3097中四類海域的廢水,執行二級標準。
3.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下水管網的廢水,執行三級標準。
3.4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下水管網的廢水,必須根據下水道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3.1,3.2,3.3的規定。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
如果需要了解更加詳細的內容,請點擊下載 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PDF
下載該附件請登錄,如果還不是本網會員,請先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