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硫消泡劑在火電廠煙氣脫硫中的應用
近年來,隨著火電行業的迅猛發展以及我國環境保護制度的逐漸健全規范,煙氣脫硫系統能否正常投入,穩定運行已成為火電企業非常關注的問題。在現有各種脫硫方法中,石灰石-石膏法因為技術成熟,脫硫效率高等顯著優點而被廣泛采用。
吸收塔漿液因為起泡而導致溢流是石灰石-石膏法脫硫運行中常見的問題之一。由于吸收塔液位多采用裝在吸收塔底部的壓差式液位計測量,FGD-DCS(脫硫控制系統)顯示的液位是根據差壓變送器測得的差壓與吸收塔內漿液密度計算得來的值,而吸收塔內真實液位——由于氣泡、或泡沫引起的“虛假液位”遠高于顯示液位,再加上底部漿液擾動泵脈沖擾動或攪拌器攪拌、氧化空氣鼓入、漿液噴淋等因素的綜合影響而引起液位波動,從而導致吸收塔間歇性溢流。因此當吸收塔漿液起泡溢流嚴重時,如果DCS上無法及時監測并采取有效措施就會導致事故發生。
吸收塔漿液一旦出現起泡溢流現象后,必須及時采取妥善的處理方式,以免造成嚴重事故。
處理方法:一是要消除已經產生的泡沫;二是要通過運行方式的調整,緩解起泡溢流現象;三是要控制進入吸收塔的各種可能引起吸收塔漿液起泡的物質。
具體消泡實施方法如下:
從吸收塔排水坑定期用計量泵加入脫硫專用消泡劑。在吸收塔最初出現起泡溢流時,消泡劑加入量較大,在連續加入一段時間后,泡沫層逐漸變薄,減少加入量,直至穩定在一定加藥量上。消泡劑可以稀釋或原液投加,為了加藥的準確性,一般采用稀釋投加,稀釋水是自來水,推薦稀釋倍數不超過10倍。每隔5-7天重新配制一次藥劑,注意在一般消泡劑添加量為泡沫量的0.01—0.07‰,在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以漿液量為標準,第一次投加本品應一次性沖擊式投加,然后每24小時一次性投加,但實際投加量的確定,與泡液的成份、煙氣量、煤質成分及燃燒工況、吸收劑、石膏漿液排出量、二氧化硫含量有關。使用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最終確定投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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