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危機中的飲用水安全問題
摘要:日本福島核事故發生后,福島縣及其近鄰地區一些供水機構的自來水受到放射性物質污染。本文討論日本在福島核危機中采取的行動水平、應急輻射監測政策、實施攝入管制等應對自來水放射性污染、保障飲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
關鍵詞:福島核事故,飲用水,放射性核素,行動水平,應急監測
屋漏偏逢連夜雨,2011 年3 月11 日東日本特大震災和海嘯誘發的福島核危機中,飲用水供應和安全面臨雙重困境。一方面,海嘯、主震和頻發余震相繼導致日本16個都道府縣的187 個市町村自來水供應中斷,截至2011年10 月7 日,累計恢復供水2260000 戶,仍有45000 戶斷水[1]。另一方面,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特大事故(7 級事件)[2] ;據估計,2011 年3 月11 日至4 月5 日,釋放到大氣中的131I 和137Cs 的總活度分別為1.3×1017Bq 和1.1×1016Bq[3] ;放射性煙羽的擴散和沉積(特別是在下風向和適逢降水時),使得核電站周圍地區的水源地和自來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放射性污染,引發日本境內外社會公眾對飲用水放射性安全的普遍擔心和疑慮。
在福島核事故發生后,日本針對飲用水放射性污染采取一連串的響應行動,包括暫行規定值的制定、自來水輻射監測、攝入管制的實施和解除等。回顧分析并汲取相關經驗教訓,對完善優化我國(正在積極發展核電)的核應急準備安排不無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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