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氣中揮發性有機物的治理
摘要:介紹了工業廢氣中揮發性有機物的來源和危害,闡述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技術的原理及國內外研究進展,并探討了其發展前景和研究方向。
關鍵詞:廢氣,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隨著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空氣質量受到了嚴重的破壞,揮發性有機物的污染問題日趨嚴重,已成為影響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揮發性有機物是一類有機化合物的統稱,通常是指在常溫下飽和蒸汽壓>70 Pa、常壓下沸點<260 ℃的有機化合物,簡稱 VOCS(Volatile organiccompounds)[1]。VOCS種類有很多,如芳香烴、脂肪烴、鹵代烴、醇、醛、酮、羧酸、酯、醚、萜烯化合物和四氫呋喃等。在常溫下,其蒸發速率大,易揮發,且多數有毒,會危害人類健康,污染環境。
1 揮發性有機物的來源及危害
1.1 揮發性有機物的來源
典型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源可分為人為排放源(含固定源與移動源)及自然排放源(含生物源與非生物源)兩大類。南京市無工業污染源的交通干道大氣環境中VOCs的監測結果表明,在檢出的140多種揮發性有機物中,苯系物和烯烴含量最高,而且苯系物種類構成復雜,對人體健康危害較大。香港不同功能區大氣中揮發性有機物的檢測結果顯示[2]:香港大氣中存在60多種VOCs,其主要成分是苯系物、烷烴和鹵代烴,在檢出的VOCs中有17種是有毒揮發性有機物,其主要成分是苯系物和氯代烴,且機動車尾氣是香港大氣中 VOCs 的主要來源。通過對2002年環境大氣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人為來源進行研究[3],運用模型對各類污染源進行源解析,結果表明,各人為污染源的年平均貢獻率分別為汽車尾氣62%、汽油揮發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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