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困境與制度創新——以臺北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管理為例
摘要:我國許多城市正面臨"垃圾圍城"困境,這種困境其實并非城市化的必然結果,困境的根源在于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制度缺失。制度缺失既包括我國城市垃圾分類收集方面的法律缺乏明確而可操作性的權利義務界定,也包括垃圾收費制度沒有體現"多排放垃圾多付費"的原則,致使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成效甚微。我國臺北市將垃圾分類收集與垃圾費征收二者緊密結合起來,創新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的管理機制,值得我國許多大陸城市借鑒。
關鍵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垃圾費
1我國城市面臨的生活垃圾困境
城市除了給人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便利之外,也帶來了諸如交通擁堵、垃圾圍城等嚴峻的挑戰。隨著我國城市人口增長及居民消費能力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總量呈逐年遞增趨勢,據估計,2010年我國的垃圾總量達到2.9億t(陳奉明、聶永有,2010)。近年來,日益攀升的城市垃圾造成的“垃圾圍城”、“垃圾山”現象逐漸進入公眾視野。據有關媒體報道,中國有超過三分之一的城市,正深陷垃圾圍城的困局①。
筆者隨便在百度上搜索垃圾圍城,找到相關網頁約3,840,000篇。從目前垃圾處理的方式來看,能夠運用工業化的技術對垃圾進行工程化處理的方式主要就是填埋、焚燒、堆肥等。
填埋處理要占用大量寶貴的土地資源,而且經常出現垃圾填埋場的設計能力趕不上填埋量增長速度的困境。據稱按照現在的填埋量和填埋速度,四年內,北京現有的垃圾填埋場將被填滿②。焚燒處理雖能解決占地問題,卻因為污染問題備受爭議。2009年11月,廣州番禺因興建生活垃圾焚燒廠,甚至發生了市民抗議事件,周邊10km范圍內的居民認為,垃圾焚燒將產生致癌物質二噁英,強烈要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遷址。經過權衡,有關部門決定“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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