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管理廉政建設“七不準 七承諾”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公告
2014年第9號
為規范環境保護系統固體廢物管理相關人員公職行為,確保相關管理工作廉潔健康有序開展,我部制定了《固體廢物管理廉政建設“七不準、七承諾”》,現予發布。
特此公告。
環境保護部
2014年1月28日
一、不準個人決策,承諾集體決策。建立制度化、規范化、透明化的固體廢物行政許可事項審核把關和集體審批制度,定期召開會議集體審議,集思廣益,民主決策,及時辦理企業申報事項,做好社會服務。
二、不準指定攤派,承諾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堅持政府引導、市場自主,定期發布客觀全面的危險廢物處置利用企業信息,供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自主選擇,不得向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指定攤派利用處置企業。
三、不準暗箱操作,承諾依法公開、公正審批。對固體廢物行政許可事項,嚴格執行公示公告等信息公開制度;在便民窗口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受理過程全程由視頻監控;主動在政府網站公示公告許可要求及進展;設立舉報熱線,受理公眾舉報電話、傳真、郵件,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四、不準審管合一,承諾審管分離。將固體廢物行政許可和后期監管事項分別交由不同部門負責,建立相互監督、信息共享的工作機制,規范工作銜接程序。
五、不準單獨執法,承諾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將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等資質的單位納入環境日常監督檢查范圍,依法嚴肅查處違法行為,依法受理舉報并迅速組織對舉報內容進行核查處理,規范現場監督檢查和執法程序,執行固體廢物相關單位現場監督檢查和執法任務必須遵守兩人以上同行規定,做到依法行政、客觀公正。
六、不準超期任職,承諾嚴格實施定期輪崗制度。加大固體廢物管理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崗位的定期輪崗交流力度,原則上三年至五年輪崗交流一次。
七、不準吃拿卡要,承諾廉潔自律。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簽訂固體廢物管理廉政責任保證書,不利用職務之便違規行政審批、為違法單位說情;不收受企業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禮物禮品;不接受企業宴請和安排游覽,不接受超標準接待;經費使用和費用報銷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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