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敏:焦化行業水污染防治現狀及治理措施
20世紀90年代至21世紀的頭十年,我國焦化行業進入高速發展期,全國的產焦量逐年上升。焦化行業在帶動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同時,也對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和破壞,尤其是焦化廢水的排放,使河流、湖泊以及地下水都受到了嚴重的污染,給人類的生存環境帶來了嚴重破壞,同時也對人們的身體健康造成了嚴重威脅。因此,焦化行業水污染防治刻不容緩。本文從焦化行業水污染防治的現狀出發,結合運營管理情況以及廢水處理率及污水排放標準,探討分析了相應的治理建議和措施。
一、焦化行業廢水的主要成份
焦化廢水的主要來源包括:煉焦、煤氣凈化和化工產品的精制過程,其中又以蒸氮過程中產生的含氨廢水為主要廢水源。含氨廢水中最主要的成份就是氨和酚,廢水經冷凝鼓風工段的循環氨水泵排出,最終流向水貯槽。
焦化廢水不僅排放量大,水質成分也非常復雜。其中濃度最高的就是COD和氨氮,另外還含有油類、酚油、吡啶、萘、喹啉和蒽等多環芳香族化合物(PAHs)。這種多環芳香族化合物(PAHs)雖然濃度不高,但卻很難生物降解,而且還是典型的致癌物質。焦化廢水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的同時,也對人類的健康造成嚴重的威脅。因此,加強焦化行業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僅能改善水環境、節約水資源,而且對保障人們的身體健康都具有重要且深遠的意義。
二、我國焦化行業的水污染防治現狀
1.管理者輕視運營管理,廢水處理設施落后
我國的焦化產業一直屬于粗放式發展方式,管理者環保意識淡薄,對水污染防治不重視,導致大部分焦化廠在環保方面的技術人員配備嚴重不到位,有關環保方面的培訓和管理更是嚴重缺乏,水污染防治工作首先從技術方面就嚴重缺乏相應的保障。
其次,企業管理者不愿意在治污設施方面增加投資,投入使用的一些廢水處理設施多半是些質量低下、性能落后的設備,嚴重影響了污水的處理效果。
2.廢水處理率較低
進入21世紀,在市場經濟條件的驅使下,我國焦化廠的數量和規模都在急劇增加,但與之相反的是焦化污水處理設施的數量和處理能力卻嚴重滯后。目前,我國的焦化污水處理設施主要集中在一些實力較強、規模較大的焦化生產企業,一些中小規模的焦化廠由于資金和技術方面的因素水污染治理裝備很不完善,甚至有些根本沒有配套的污水處理設施。
3.處理后的廢水很難達到新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我國的污水排放執行標準從以前的《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1996)修訂為現有的《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2012),污染控制力度和污水排放標準較之前也更為嚴格。
目前,我國的焦化廠處理廢水的方式主要以生化處理方式為主,主要是通過一些傳統的生化處理設備來達到對焦化廢水的凈化。從煉焦爐中出來的廢水在進入處理系統前,需先在蒸氨設備中將廢水中的NH3-N脫離出來,然后依次進入集水池、除油池、調節池、曝氣池、浮油池、沉淀池,最后出水。經過生化處理后的廢水,其中的氰類化合物和酚類化合物會大大減少,達到《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2012)中的要求,而其中的COD、NH3-N和BOD5卻很難達到有效去除,與《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2012)中的要求相去甚遠,這也是目前困擾我國焦化行業污水處理技術人員的主要難題之一。
三、治理措施及建議
1.加強執法力度,對不合格的企業堅決予以關停
環保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必須加強對焦化企業執法力度,對于新建的焦化廠要嚴把審批關,廢水處理設施建設必須與項目建設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對于己經投入生產但污水處理不符合標準或根本沒有配套的污水處理設施的焦化廠,要堅決予以關停。另外政府也要積極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通過有效的法律手段盡快改善焦化廠污水處理的現狀,從根本上扭轉目前大量的焦化廠不建設配套的污水處理設施或廢水處理率不高等局面。
2.增強焦化廠領導和環保工作者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
焦化廠的各級領導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自己建設焦化廠不僅要重視經濟利益還要重視社會效益,從思想上認識到焦化廢水處理的重要性,要保持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各級環保工作者在工作中也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對于排污設施不合格的焦化廠要堅決予以關停,不能詢私舞弊,更不能詢私枉法。
3.從技術層面和工藝層面提高廢水處理效果
首先,對于廢水中難以處理的有機物,根據其厭氧的特性采用厭氧酸化法進行預處理。厭氧微生物一方面可以起到水解有機物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起到酸化有機物的作用,這兩方面的作用使難處理的有機物發生化學反應,從而有效降低了其處理的難度。
采用生物脫氮法處理NH3-N和COD。生物脫氮法主要是通過生物對焦化廢水硝化段和反硝化段的敏感反應來達到凈化廢水的目的,主要包括A/O技術和A2/O技術。這種處理技術可以使NH3-N和COD處理更徹底,處理后廢水中COD的濃度小于0.12g/L,NH3-N的濃度甚至小于0.01g/L。
對于使用傳統凈化設備的焦化廠,由于其體積較小難以改造成A/O處理技術的生物脫氮設備,可以采用廢水分流處理技術,先通過濕式氧化法催化處理氨水,再將剩余氨水通過生化處理設備進行凈化處理。這種處理技術相對來說工藝難度較低,只需加熱空氣壓縮機和管式爐即可實現,而且處理后廢水中的NH3-N、COD和PH值也可以達到《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2012)中的要求。
4.大力推進清潔能源生產利用,實現焦化廢水處理后零排放
經過一級或二級處理后的焦化廢水,可以作為洗煤廠中的洗煤補充用水,也可以作為鋼鐵廠中的高爐沖渣補充用水,也可以運往城市污水處理廠再做統一處理或利用;經過生物脫氮處理后的廢水,可以作為焦化廠中的循環水系統補充用水。對于經煤氣焚燒爐焚燒氨水后的廢水,通過處理后可以用作焦化廠的熄焦補充水,或用以除塵和煤場噴灑。總之,要通過各種渠道實現焦化廢水處理后零排放,真正實現變廢為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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