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平市物價局關于市區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的公告
更新時間:2010-08-17 17:36
來源:高平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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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我市(高平市)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建設步伐,建立污水排放和集中處理的良性運行機制,改善市民生活質量,徹底治理水環境污染,根據《晉城市物價局關于全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的通知》(晉市價商字[2010]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就市區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及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征收標準:居民生活用水、學校(含幼兒園)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水0.80元/噸,桑拿浴等高檔洗浴、高檔美容美發、保健醫療、足療、酒吧、茶館、歌廳、練歌房、汽車清洗、滑冰、游泳館及高檔娛樂場所等特種行業用水1.20元/噸。除上述兩類用水外均為非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1.00元/噸。城市低保戶、五保戶和特困戶免征污水處理費。
二、征收范圍:城市建成區范圍內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備水源以及各類地表水的用水戶。
三、征收時間:自2010年9月1日起執行。
四、自城市污水處理費開征之日起,取消在排水環節征收的各種費用。環保部門不再向達標排入城市污水管網和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單位征收排污費,同時取消建設部門征收的城市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
五、相關執收單位在實施收費前,須到物價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并及時辦理收費取消變更手續。
高平市物價局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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