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應減負
時下,對應建未建污水處理廠和建成的污水處理廠撂在一旁“曬太陽”的現象,人們多有詬病,但對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成本問題卻顯得關注不足。筆者想就這一問題略加探討。
4年前,某地級市投資1.5億元建成日處理污水9萬噸的污水處理廠,同時,這個市的相關部門大筆一揮為這個污水處理廠核定編制逾百人,可是直到這家污水處理廠進了70多名員工,并購置了8輛汽車,污水處理廠仍未能運行起來。為把污水處理廠派上用場,2006年8月,市政府決定將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權轉讓給外商。可是棘手的問題來了:污水處理廠現有的70多人怎么辦?無奈之下,市里只好通過企業改制的方式重新安置了這批人。顯然,這個尚未“干活”的污水處理廠著實拖累市里花了不少冤枉錢。相較之下,外商接手這個污水處理廠后,用工包括企業管理人員在內只有31人,車輛也減至兩臺,一是污泥車,一是辦公車。僅合理用人和減少車輛兩項,就把噸污水處理成本降低了近兩分錢。據了解,目前在這個污水處理廠工作的員工不僅工資待遇不錯,還有了醫保和年終獎。對于外商的經營之道,污水處理廠的外商代表說:“有的國企對污水處理成本似乎控制得不太嚴格,我們就不同了。企業既不敢養冗員、閑車,還要把利潤蛋糕做大,否則就會被老板炒魷魚。”這話聽起來似乎沒什么大道理可言,但卻揭示了市場運營機制的真諦。
這些年,筆者所見到的一些企業污水處理廠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水處理成本失控問題。有一個日處理污水19萬噸的污水處理廠竟然有職工近500人,其中還有一支綠化隊伍。一到冬季,從事綠化的員工就沒事干了,成了閑人也得養著。按常理,污水處理廠與現代化化工企業一樣,工藝自動化程度很高,完全沒必要用那么多冗員。
對污水處理廠用人、用車超標等問題,有的地方或許認為,本地財政盤子大,即便污水處理成本高些,財政也補貼得起。可是,我們不妨想一下,若把污水處理成本降下來,用政府的財政補貼款做些有利民生的事,甚或向西部缺水地區捐建水窖豈不更有意義。一些企業也有自己的想法,反正污水處理費可攤入產品成本,多高的污水處理費用最后都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其實,這是一種短視行為,從長遠看必然會惹惱消費者,進而影響企業競爭力,導致產品銷路不暢。
眾所周知,不論建在哪兒的污水處理廠都是當地污染減排的主力之一。因此,保障其正常運行至關重要。鑒于此,筆者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應出臺必要的法規控制污水處理成本,包括核定不同處理規模污水處理廠的人員編制和用車指數等。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將污水處理廠管理、運行以特許經營等方式推向市場,讓污水處理成本與市場直接“對話”。應該說,這一點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更為適用。
觀點要覽
導致污水處理廠“曬太陽”有技術層面的原因,但無論是廠網不配套,還是運 行經費不足,都只是表層原因,更深層的原因在于各地治污仍未擺脫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
水環境的污染越來越嚴重地制約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要保證污水處理項 目保本正常運行,當務之急是要通過聽證盡快確定合理的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減少征收和撥付之間的環節,千萬莫讓污水處理廠繼續“曬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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