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過度追求非現場執法比重的傾向
【谷騰環保網訊】近些年來,隨著新裝備新技術在生態環境領域廣泛應用,生態環境非現場執法新模式快速興起。在“雙隨機”等日常執法活動中,生態環境執法監管部門依托自動監測監控設備、現代科技裝備、信息平臺等軟硬件設施,采取網上巡查、大數據分析研判等低介入、非接觸方式,對企業的污染物排放等情況進行遠程實時監控。這不僅能夠增強對各類違法行為的感知和預警能力,而且能夠提高執法精準性和有效性、降低執法成本,還可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從長遠來看,非現場執法是適應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選擇和發展趨勢。
當前,不少地方堅持非現場執法優先、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原則,持續加強企業環境監管,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也有個別地方以“無事不擾”幫扶企業為由,過度追求非現場執法比重。需要對相關企業開展執法檢查時,僅是看一看在線數據有沒有異常、查一查近期是否接到信訪投訴等,就算完成了執法檢查,甚至在“雙隨機”執法中,非現場執法比例高達100%。筆者以為,這類傾向需要防范和警惕。
非現場執法理念和技術雖然較為先進,但在當前階段,仍有不少企業在線監測監控指標單一、設備配置不充分,采樣頭安裝、數據采集等尚不夠規范,無論是在線監測設備的精準度、數據傳輸的穩定性,還是大數據分析模型的科學性,仍存在一定局限,尚不能完全反映企業的實際治污水平和真實排污狀況。在這種情況下,僅僅線上實施非現場執法,很有可能導致誤判或漏判,無法發現企業治污能力上的短板弱項,更難以及時查處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使執法失去應有的嚴肅性、客觀性與公正性。
當前企業生態環境問題仍然復雜多樣,不少環境違法行為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突發性,單純依靠非現場執法,難以全面、及時、準確地發現與查處。比如企業利用非工作時間偷排偷放,或者通過巧妙手段干擾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再或者治污設備出工不出力等,面對這些問題,非現場執法就很可能難以奏效。
生態環境執法的根本目的是推動企業切實履行生態環保主體責任,促進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過度追求非現場執法比重,會使執法人員過于依賴技術手段,而忽視深入企業現場排查問題,與企業面對面交流溝通,督促指導企業整改等工作。長此以往,不僅不利于從根源上解決企業生態環境問題,還可能削弱執法的權威性、深入性和震懾力。
生態環境執法應以效果為導向,秉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綜合運用現場執法與非現場執法兩種方式,讓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比如對納入正面清單的企業,因其在線監測監控等企業環境管理線上感知能力建設相對較好,具備遠程非現場執法的基礎要素條件,那么就可以盡量采取非現場執法方式,充分發揮好非現場執法的高效優勢。對于其他企業,比如配備在線監測監控設備不到位,甚至尚未配備在線監測監控設備的,為了切實保障環境監管的深度和精度,生態環境執法仍然要堅持線下現場檢查為主的方式,不能脫離實際盲目堅持非現場執法。
總之,當前生態環境執法要線上先查、非現場優先、線上線下雙管齊下,這才是切合實際、科學合理、嚴密高效的生態環境執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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