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將開展大氣環境專項整治 對污染企業在線監控
《2008年南昌市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綜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8月30日出臺,該市將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大氣環境專項整治行動。且在今年年底前,南昌市區、開發區、新區和市轄縣空氣環境質量要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市屬以上重點工業企業煙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率100%,國控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口自動監控率大于等于80%;城市清潔能源使用率大于等于50%;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率大于等于80%;市中心城區飲食服務業油煙達標排放。
南昌市此次整治將重點加強對各工業園區內重點企業的監控力度,并實施煙氣污染在線監控,督促10家重點企業限期完成煙氣污染在線監控設施建設;已建成的企業煙氣污染在線監控設備要正常運行,數據與市環保局監控中心對接。對完成總量減排任務的企業,核發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
該市還將推動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重點對超標排污以及生產和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汽車尾氣不合格檢驗不能過關
南昌市將全面開展機動車尾氣監測和污染整治工作,積極貫徹實施《南昌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開展機動車排氣污染整治工作;環保部門要派駐公安交管部門的各檢測站對尾氣進行檢測,對不合格車輛,公安交管部門不予發放檢驗合格標志。
工地禁止凌空拋渣土
南昌市將加強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二次揚塵污染控制。加強建筑工地揚塵的現場監督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文明拆遷。建筑施工場地必須設置柵欄,在居民密集區,禁止現場攪拌石灰和混凝土;禁止凌空拋渣土;工地設置沖洗設施,運輸車輛不準帶泥上路。
同時,通過施工道路硬化、運輸車輛一律加蓋、泥土清除,道路和工地封閉式施工及使用灑水、遮蓋物或噴灑覆蓋劑、擴大灑水范圍及增加灑水頻次等措施防治污染,控制道路揚塵污染。
餐飲店污染整改不達標關停
南昌市將深入開展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整治。今年年底前,市中心城區飲食服務業油污要達標排放。同時,對中心城區范圍內的飲食服務業單位進行新一輪徹底排查,符合環保要求的單位應加強日常管理;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實施關停、取締。
對新、擴、改建和遷建的飲食服務業項目應當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并按照規定報環境保護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工商、衛生等行政部門審批飲食服務業項目前,應征求環保部門意見。
淘汰城區內4噸以下燃煤鍋爐
《方案》指出,大力實施清潔能源工程,限期淘汰污染嚴重的燃具,全面推廣使用清潔能源,進一步提高清潔能源使用率。年底前,要淘汰33臺中心城區內4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嚴禁使用高硫煤、劣質煤及其他國家控制的高污染燃料,加快燃料結構調整,推廣使用電、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煤氣、水煤漿等清潔能源,并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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