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上為何難見10月生產的礦泉水
10月1日,國家天然礦泉水新標準出臺,最大的亮點在于增加了對溴酸鹽的限量指標,規定每升飲用天然礦泉水中的溴酸鹽含量須小于0.01毫克。此外,新標準要求礦泉水包裝必須標示礦泉水水源地名稱。
包裝沒變化
新國標雖然實施已經一個多月了,但超市各款礦泉水的包裝沒有任何變化。
記者在沈陽多家大型超市貨架上看到,幾大品牌的天然礦泉水生產日期大多集中在今年的七八月份,個別的還有去年4月和8月的。550毫升的瓶裝水價格從1元到9.9元不等。外包裝上,大多只標有水源地的地址、PH值和所含礦物質的名稱及含量。有的小品牌水,只標明了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你找什么啊?現在沒有10月份生產的新水,全是頭兩個月的。 ”見記者看得仔細,一旁的促銷員說。她也很納悶兒:“不知道怎么回事,10月份的產品就是不露面。”
在沈陽北行附近的一家超市,記者好不容易找到一款生產日期為今年10月12日的某品牌天然水,外包裝沒有什么變化,與其他產品唯一不同的是,多了“執行標準GB8573”的字樣,讓人感覺明顯有貓膩。因為規范的標注應當是 GB8573-1995或GB8573-2008,這樣才能知道它是在執行哪一年的國標。
不知新國標
昨天上午,一超市礦泉水專柜前,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市民,他們表示“從來沒聽說過礦泉水的標準”,對“溴酸鹽”更是一臉茫然。
“選礦泉水時會看重品牌,留意一下標簽上的生產日期,對于其他內容,不太會去在意。 ”剛買了一箱礦泉水的石先生告訴記者。朱女士說,她家里會常備礦泉水。但光知道喝礦泉水是健康的,里面到底有哪些成分沒認真關注過。
超市里的礦泉水銷售人員對新國標也是一問三不知,對于溴酸鹽更是陌生。 “產品上架時,我們只注意瓶蓋是否松動,瓶身是否透亮,有沒有異物漂浮。別的,咱也檢查不了。 ”多家超市礦泉水促銷員基本都作如是答。
幾家超市的相關負責人則表示,正在出售的各品牌礦泉水都是沒有質量問題的。對10月1日以后生產的礦泉水,根據工商管理部門的要求,超市方面會要求生產企業提供相關的檢測報告。
會不會漲價
正常情況下,水中不含溴酸鹽,但普遍含有溴化物。由于礦泉水企業普遍采用臭氧殺菌工藝,當臭氧與水里的溴化物結合,會產生不同程度的溴酸鹽,而溴酸鹽是被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定為2b級的潛在致癌物。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水企負責人私下表示,企業為符合新標準中的溴酸鹽指標,必須改進礦泉水的消毒方式,進行相關的工藝改造,最少都會增加數十萬元成本。他說,礦泉水不會馬上提價,但行業普遍增加的成本費用最終是要由消費者埋單的。但另一家水企的負責人則認為,目前整個行業的生產能力大于銷售能力,誰提價誰倒霉。
省質監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新國標并沒有要求礦泉水廠家在外包裝上標注溴酸鹽含量,只是質檢部門和廠家在對礦泉水產品檢測時,嚴格檢測溴酸鹽含量是否超過0.01毫克/升,所以,在瓶裝礦泉水的外包裝上不會出現溴酸鹽含量的標注,但廠家會把產品標簽上的執行標準由原來的GB8537-1995更改為GB8537-2008。所以,以后消費者要購買瓶裝礦泉水時,應注意標簽上的執行標準是否為GB853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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