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首個"環污險意見"無錫起步
自本月起,《無錫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實施意見》正式實施,這是江蘇省首個地方政府通過政策“給力”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十二五”期間,這項全新探索還將從試點省市向全國范圍推廣,促進企業由“被動環保”向“主動環保”轉變。
三大類企業必須投保
作為一種特殊的責任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首批試點城市無錫市,經歷了從起步到跨越發展的過程。2009年末,該市簽訂保險合同企業僅10多家,一年后,迅速增至185家。
據無錫市環保局法規處負責人介紹,環污險是嘗試把“市場手段”運用到環保領域,從而建立環境保護的一項長效機制。本月實施的《無錫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實施意見》,則進一步明確三大類企業必須投保:太湖流域一級保護區內存在環境污染風險的所有工業企業;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范圍內所有工業企業;醫院、學校、大型居民住宅區等周邊環境敏感區300米范圍內的所有工業企業;其它范圍內的化工、冶金、電鍍、造紙、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等環境污染風險高的行業企業等。
這些企業目前在無錫總量為1800-2000家。據介紹,自2009年初無錫啟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試點以來,全市對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和化工、印染、電鍍、鋼鐵、重金屬、放射源等重點企業進行了排查,加緊確定參加環境風險評估和責任保險的企業名單。去年,全市共完成了273家企業的環境風險評估工作,簽訂保險合同185家,收取保費489.2275萬元,保險責任限額達2.650億元。
“試點推行至今,參保企業中尚沒有發生較為重大的污染事故。”無錫市環保局局長劉亞民坦言。
企業環保責任不會弱化轉嫁
采訪中,無錫市藍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環保處處長劉群告訴記者,在環保部門、企業、保險公司三方推動下的污染責任險,多數人都認為最大的受益者是企業,其實企業投保后并不是“高枕無憂”,而是要“天天擔憂”。因為一旦發生污染事故,企業的污染責任并不能轉嫁,最終還是會落到企業頭上,企業在經濟上受到損失和嚴厲處罰外,更會影響到企業環境行為的評定、綠色信貸等,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甚至還會追究企業領導的刑事責任。“但不可否認,利用保險工具參與環境污染事故處理,有利于分散企業經營風險,因此對企業、社會和政府而言,都是一件‘少輸、多贏’的好事。”劉群表示。
“在環污險剛推出時,持猶豫、抵觸情緒的企業不在少數。去年一家化工類企業已經進入到請專家把脈診斷的環節,卻沒簽保單。時隔不久,一場突發的污染事故降臨該企業,一下損失了數百萬元。追悔莫及的企業立刻采取補救措施,一張保單保額達1000萬元。” 無錫市環保局局長劉亞民說,把市場手段運用到環保領域,“等于是在環保部門之外又多了一支環保的監管力量”,比如對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等級評定提高了一個等級,對參保不積極的高污染、中污染和風險行業企業,在環境行為信息公開等級評定時給予降一級的評定,并通報中國人民銀行,在其新、擴建項目時實行“環保限批”。
“曾有人擔心,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實施,會不會使企業的環保責任弱化?從無錫市的試點情況來看,恰恰相反。促進企業提升風險管理、風險預防的意識,促進企業由被動環保向主動環保轉變,這正是環保部門最為看中的。‘十二五’期間,這項全新探索還將從試點省市向全國范圍推廣。”省環保廳宣教處處長賀震向記者如是說。本報記者 劉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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