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中國家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綜述
世界資源研究所日前發布的一份統計資料顯示,已有11個作為非《京都議定書》附件一締約方的發展中國家提出了溫室氣體減排目標。
中國:在哥本哈根氣候峰會前宣布,到202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到45%,中國的減排承諾在國內具有約束力,并在國際談判中定性為“自主行動”。
印度:承諾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20%到25%,但不會簽署任何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印度政府公布的一份包括5種溫室氣體排放模型的研究匯編表明,在沒有新的溫室氣體減排政策的情況下,印度在2005年至2030年之間二氧化碳強度將下降24%至59%。印度曾表示,如果哥本哈根產生令人滿意的協議,它準備“做得更多”。
巴西:計劃到202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預期基礎上減少36.1%至38.9%。承諾法案已經通過了眾議院和參議院審議,目前正在提請加大減排力度。
圭亞那:計劃在2020年前減少15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圭亞那已與挪威簽署了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合作協議,挪威政府將在該協議項下每年向圭亞那提供一定數量的資金,用于支持圭亞那的防止森林退化和減排基金。
印度尼西亞:承諾將二氧化碳當量的減排量降低26%到40%,其中26%的承諾是無條件的單方承諾,41%的承諾需要以獲得相應的國際支持為前提。
墨西哥:承諾只要得到國際援助,到2050年前將削減50%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這一目標被評價為“有抱負的”,并取決于部署大量資金和技術資源的多邊援助體制。
新加坡:已定下在2020年把原本會排放的溫室氣體減少16%的目標,承諾的前提是成功達成一項“全球性協議”。
南非:宣布到2020年南非將在正常水平的基礎上削減34%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而到2025年這一數字將達到42%,南非在聲明中說:“只有各國在哥本哈根達成一份公正而有效的減排新協定,而且國際社會能夠給予支持,特別是在技術、資金方面的支持,南非才能實現自己的減排目標。”
此外,哥斯達黎加和馬爾代夫確定走碳中和道路,即在排放總量上不再貢獻溫室氣體。碳中和是指人們通過植樹、增加綠色能源的使用或實施其他環保項目,抵消在生產生活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以達到緩解全球變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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