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十二五”環保產業預測及政策分析
摘 要:基于最近10年我國環保產業的發展狀況,結合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戰略研究,預測了“十二五”全國環境保護投資和環保產業的需求,識別了重點環保產業發展領域的投資需求和技術需求。預測表明,我國“十二五”環保投資約為3.1萬億元,占同期GDP的1.35%,環保產業產值為4.92萬億元,帶動治理設施運行服務費用1.05萬億元,環保產業就業512萬人。最后提出了“十二五”期間建議重點突破影響環保產業發展“瓶頸”的若干政策。
關鍵詞:環保產業,“十二五”預測,產業發展
自“十一五”中國實施前所未有的節能減排計劃以來,環境治理投資迅速上升,環保產業發展速度也空前加快。在未來的很長一段時間內,環保產業將成為真正的“朝陽”產業,成為引領綠色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本文主要結合《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前期研究》,對“十二五”環保投資和環保產業發展進行了初步預測,重點分析了環保產業重點領域產業規模,提出了大力發展環保產業需要突破一些“瓶頸”的政策。
1 我國“十一五”期間環保產業的發展狀況
根據UNEP的統計口徑估算,中國的綠色經濟產業投資約為6.08萬億元。2006-2007年綠色經濟產業投資分別為1.71萬億元和1.98萬億元,占GDP的8%~11%,2007年與 2006年相比增長16%。“十一五”前3年,環境治理投資已經達到1.04萬億元,預期“十一五”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減排以及環境保護投資目標(1.53萬億元,占GDP的1.35%)都能實現。預計這將是我國第一次實現五年環境保護規劃約束性指標。
在“十一五”環境治理投資的強勁驅動下,環保產業也得到了迅猛的發展(我國近20年環保投資和環保產業的發展情況見下圖)。
過去8年間,我國的環保產業年均增速超過20%,遠遠高于GDP的增速。2008年環保產業(包括資源綜合利用)收入總額達到8200億元,增加了4.85倍,已經占GDP 的2.76%,從業人員達到300多萬。其中山東省近十年來環保產業年增長率均在20%以上,2008年產值已達700億元。廣東省“十五”以來環保產業收入總額年均增長率超過30%。我國政府在2008年4萬億元的經濟刺激計劃中,也拿出2100億元(相當于300億美元)用于生態與環境保護。2009年前5個月,中央財政環境保護支出增長93%。這些表明,環保產業正成為引領我國綠色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
2 “十二五”期間我國環保產業發展的初步預測
2.1 環保投資需求測算
2008年全國GDP為300,670億元。據預測,隨著世界經濟危機影響的減弱,2011-2012年我國經濟增長將重新回到9%~10%的較快增長區間,國內生產總值增速約分別為 9%和9.5%。2013年之后,經濟將繼續保持平穩增長,GDP 平均增長率在8.8%左右。“十二五”期間全國GDP將達到 231.2萬億元。根據中國環境規劃院宏觀戰略研究環保投入專題和“十二五”規劃前期研究,初步估算“十二五”期間環保投資需求約為3.1萬億元,與“十一五”期間環保投資占國內生產總值1.35%的比例基本持平,年均環保投資為6200億元左右。
2.2 環保產業發展預測
“十一五”以來,國內環保投資逐年增加,對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費用、環保產業、GDP增長、就業等方面具有較為顯著的拉動作用。“十二五”期間,隨著環保投資力度的進一步加大,我國環保產業將迎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
初步估算,2009-2012年環保投資合計約為2.3萬億元,拉動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費用為0.78萬億元;“十二五”期間(2011-2015年)環保投資約為3.1萬億元,將拉動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費用為1.05萬億元。這將為“十二五”的環保服務業發展提供巨大的空間。
有分析認為,在政策推動下,我國環保產業在未來一段時期將保持年均15%~20%的增長率。2008年環保產業產值為4800億元,環保投資為4494.8億元,環保投資對環保產業產值的拉動率約為1.1左右。環保產業產值以年均增長率15%計算, 2009-2012年的環保產業產值約為2.76萬億元,“十二五”期間環保產業產值為 4.92萬億元。
環保投資對國民經濟的拉動效果明顯。研究表明,環保投資對GDP的投資乘數約為1.4。由此估算,2009- 2012年的環保投資約2.3萬億元,將拉動GDP約3.22萬億;“十二五”期間環保投資約3.1萬億元,將拉動GDP 約為4.34萬億元。
2.3 環保產業對就業與相關產業的拉動
環保產業具有很強的動態就業能力,適應各個階層人員。數據表明,近年來環保產業人均產值為20萬~30 萬元。以2008年為基準年、環保產業產值年均增長率以 15%計算,2012年環保產業產值將達到8400億元,2015 年環保產業產值將達到1.28萬億元。按照環保產業人均產值25萬元計算,估算2012年和2015年將帶動就業人數分別為336萬人和512萬人。若同時考慮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對就業的拉動,根據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的最新研究,如果在環保方面投入1000億元,將會帶來10億元的利稅增加、600億元的居民消費增加、60萬的新增就業人口。這也就是全社會所期望的綠色增長,所以以環保投資為代表的綠色經濟投資對我國國民經濟和就業具有非常明顯的拉動作用。
由于環保產業對國民經濟系統具有廣泛的滲透性,與其他產業之間具有全方位、多層次的關聯作用,產業鏈長、關聯度大,其發展必然拉動其所滲透的相關產業的發展,并通過相關產業發展的連帶效應,帶動經濟系統的技術升級和產業結構的轉型。以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改變發展模式、保證持續發展的高度來審視,環保產業對經濟的拉動作用不可低估。如,據估算,2007年國內新增脫硫設施以1億千瓦、200億元投資計,需用鋼材30萬噸以上,水泥50萬噸,與之配套的設備、施工和服務等相關產業市場約在80億元以上。發達國家的研究表明,環保投入對其它相關產業的放大倍數為8~10倍。
3 部分重點環保產業領域的市場前景和技術產業需求
初步測算,“十二五”期間,城市污水處理、污泥處理、脫硫脫硝等重點領域環保投資約為1.2萬億元,將拉動的環保產業產值約為1.32萬億元,環保設施的運行費用3415億元,其中“十二五”期間新增運行費用 1612億元。
3.1 城鎮污水處理
(1)新建污水處理設施
2008年,全國建有的污水處理廠超過1500座,日處理能力達8295萬立方米,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65.3%。預計2010年全國城鎮污水處理規模將達到1.2億噸/日,負荷率約70%,全年處理量約300億噸。為與城鎮化發展水平相銜接,“十二五”期間需建設5000萬噸/日的污水處理規模,按1500萬元/萬噸的建設投資計算,污水處理廠建設投資約為750億元,新增項目運行費用約102億元。
(2)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
提高污水處理負荷率約需增加配套管網2.5萬公里,原有污水處理廠管網完善需增加6萬公里(“十一五”建設任務為16萬公里,預計“十一五”末實際完成10萬公里左右),新建污水處理廠需配套管網7.5萬公里,合計新增管網16萬公里。按200萬元/公里管網建設投資計算,管網投資約為3200億元。
(3)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
“十二五”期間,全國重點流域所有市、縣污水處理廠要求達到一級B標準,重點流域省會城市及重點地市的污水處理廠要求達到一級A標準,排入封閉式水域及對近岸海域水質有直接影響的地區污水處理廠應選用具有強化除磷脫氮功能的處理工藝。估算在“十二五”期間需要升級改造的污水處理設施規模約2000萬噸/日,按500元/噸建設投資計算,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投資約為100億元。
(4)污水再生利用
缺水地區重點推行污水再生利用工作,要求“十二五”污水處理總規模的20%實現深度治理后回用,增加再生水約1360萬噸/日。按800元/噸水建設投資計算,污水再生利用投資約為110億元,“十二五”期間新增項目運行費用約75億元。
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鼓勵1000人以上的集鎮按照一級B排放標準要求,建成約5000座的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約占全國鄉鎮的10%。按每座污水處理設施投資400萬元計算,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投資約為200 億元,“十二五”期間新增項目運行費用約150億元。
3.2 污泥安全處置
新建污水處理廠和現有污水處理廠改造要統籌考慮配套建設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預計到2015年,全國10萬噸/日以上規模的污水處理廠污泥均需進行處理和處置。污泥無害化處置率以10%計,需處置干污泥量約1.2萬噸/日,按1噸/日的干污泥處理能力建設投資為150萬元計算,衛生填埋法污泥綜合處置投資約為180億元,運行費用約20億元。
預計到2015年全國城鎮污水處理規模將達到1.5億噸/日,負荷率約80%,產生污泥量約12萬噸/日,采用焚燒法處理污泥,污泥無害化處置率以10%計,需處理干污泥量為1.2萬噸/日,85%含水量的污泥約8萬噸/日,按1噸/日的處理能力建設投資50萬元計算,污泥焚燒投資約為400億元,“十二五”期間新增項目運行費用約290億元。
3.3 工業水污染防治
實行強制淘汰制度,加大工業結構調整力度,促進工業企業污染深度治理。積極推進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繼續實施工業污染物總量控制,加強貫徹“提標升級”工業減排。預計通過工業企業提高排放標準及結構調整,通過監管提高穩定達標排放水平可削減COD排放量150萬噸以上,可削減氨氮排放量2萬噸以上。按污染物削減需求計算,削減工業COD需投資300億元。削減工業氨氮需投資60億元。
3.4 非點源水污染控制
非點源污染控制包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業面源治理等方面。需投資約350億元,其中農村綜合整治投資約200億元,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投資約100億元,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投資約50億元。
3.5 脫硫脫硝
(1)電力行業煙氣脫硫
目前電力行業脫硫市場尚不規范、設施不過關,仍需政策加以規范。2008年,全國燃煤電廠煙氣脫硫裝機容量超過3.79億千瓦,約占煤電裝機總容量的66%。若2015年燃煤機組裝機容量不超過9億千瓦,新建的1.8億~2.3億千瓦機組(含淘汰小火電替代部分)全部脫硫,燃煤脫硫機組比例預計將達到70%。如果脫硫減排措施全部充分發揮作用,新建脫硫機組脫硫效率均按80%測算,新、老機組新建脫硫設施共需投資約500億~600億元,“十二五”期間新增項目運行成本80億~100億元/年。
(2)電力行業煙氣脫硝
電力行業煙氣脫硝目前尚處于起步階段,運行情況不好,催化劑需要進口,技術、設備國產化率低。“十二五”期間,計劃全國7000萬千瓦機組實施低氮燃燒改造,長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區約6000千瓦(占40% 火電機組)安裝煙氣脫硝設施,共需投資約500億元,運行成本200億~300億元/年。除此之外,“十二五”期間,電力行業開展多污染物一體化控制技術工程、除汞示范工程、脫碳等示范工程,需投資約20億元。這樣,電力行業煙氣脫硝共投資500億元,“十二五”期間新增項目運行費用約300億元。
(3)鋼鐵行業燒結煙氣脫硫
目前尚處于起步階段,運行效果有待檢驗,副產品處理等還存在問題。“十二五”應加大燒結煙氣脫硫力度,對新建燒結(球團)設施必須同步建設煙氣脫硫裝置;現有企業中,使用高硫原料的燒結機、位于兩控區及重點城市的90m2以上燒結機應限期安裝煙氣脫硫設施;鼓勵采用能同時去除多種污染物的脫硫技術,脫硫副產物必須安全處置。目前全國有90m2以上燒結機約200 臺(占重點統計企業燒結礦產能的76%),“十二五”期間新建約100套燒結煙氣脫硫裝置,形成二氧化硫減排能力35萬噸/年,需投資約100億元,“十二五”期間新增項目每年運行成本約10億元。
(4)水泥行業與工業鍋爐脫硝示范
“十二五”期間,水泥行業開展新型干法上SNCR示范工程,工業鍋爐開展脫硝示范工程,投資約30億元。
(5)其他行業脫硫
2008年,非金屬礦物制品業、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和煉焦業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為168.1萬噸、103.5萬噸、66.9萬噸和62.9萬噸,同樣屬于二氧化硫排放的重點行業。“十二五”期間,對于工業鍋爐、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的二氧化硫排放進行控制,需投資約100億元,“十二五”期間新增項目運行費用10億元。
3.6 布袋除塵
“十二五”期間,電力行業開展新一輪的除塵技術改造,除塵設施由靜電除塵向袋式除塵或電袋復合除塵方向轉變,其排放控制在30mg/Nm3以下(以煤矸石等為主要燃料除外)。為此,新建機組推廣使用高效的除塵器,需投資約200億元;如果按老機組有2億千瓦進行除塵改造,需投資約100億元。合計總投資約300億元,“十二五”期間新增項目運行成本10億元/年。鋼鐵、有色等行業布袋除塵需求也較大。
3.7 城市垃圾處理
2007年,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為460 座,日處理能力27萬噸,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62%,全國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為74.8%。研究表明,“十二五”期間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達到35萬噸/日,無害化處理率不低于80%,環境保護重點城市無害化處理率應達到85%以上;增加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運行經費保障力度,實現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運行率達到100%;實現全國90%以上的縣城建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完成現有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設施改造任務,對簡易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力爭解決二次污染;增大人口密集城市焚燒份額,東部地區、經濟發達地區和人口密集區垃圾焚燒處理率應不低于50%,中西部地區垃圾焚燒處理率應不低于25%,同時加快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綜合利用新技術新工藝開發和示范工程建設;在經濟發達地區和省會輻射地區全部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消除農村生活垃圾自行傾倒現象。經初步估計,全國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領域投資約需944億元,“十二五”期間新增項目運行費用約125億元。
3.8 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
預計“十一五”期末,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完成率將分別為74%和91%,處理能力分別達到201 萬噸/年和1886噸/日。研究表明,“十二五”期間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領域主要任務為繼續開展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危險廢物處置能力預計達到417萬噸/年, 醫療廢物集中處理能力需達到2072噸/日;提高建成設施負荷率,減少歷史堆存量;開展邊遠地區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和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體系建設。經初步測算,“十二五”期間,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領域約需投資102億元,“十二五”期間新增項目運行費用約140億元。
3.9 污染土壤修復
“十二五”期間,土壤污染修復主要包括遺留污染物造成的場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生態敏感區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熱點地區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等。重點針對高污染、高風險鄉鎮企業搬遷或關停遺留無主工業場地等影響農村人居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土壤(場地)污染防治,以地下水為水源的地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地區為重點土壤污染防治,以及癌癥高發區、地方病流行區、環境污染糾紛頻發區等熱點地區為重點土壤污染防治,保障人居環境安全和人體健康。初步估算,“十二五”期間污染土壤修復與綜合治理示范項目投資需求為150億元,土壤污染重點治理項目投資需求約為3000億元。
3.10 環境監管與應急能力
“十二五”期間,在填平補齊省市縣級環境監測、環境監察、污染源自動監控等儀器設備外,重點提升省、市兩級環境監管能力。在滿足常規環境監管能力外,逐步加強專項監測、PM2.5、POPs、溫室氣體、VOC 等方面監測能力,加強水源地水質全分析能力,建立邊境河流預警監測體系,建立和完善農村環境監管體系。據估算,“十二五”期間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投資需求約為700億元,“十二五”期間運行經費約300億元。
3.11 重點產業領域投資需求(見下表)
3.12 技術產業需求
基于上述任務需求,未來環保產業亟需進行重點研發、示范和推廣的技術、工程為:
(1)大氣污染防治
鋼鐵行業高爐煤氣凈化及燒結機機頭機尾除塵,高溫工況條件下的袋式除塵設備和濾料;火電廠60萬~100 萬千瓦大型超臨界機組靜電除塵;循環流化床高濃度煙塵治理電除塵器;冶金大型燒結機及化工、有色冶金高溫煙塵靜電除塵;適用于捕集難度較大的燃煤煙塵及高比電阻、高溫高濕、高含塵濃度的電除塵器;常規-移動組合式電除塵器及電-袋組合除塵器;300萬千瓦以上火電機組且燃用煤種含硫量大于1%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濕法煙氣脫硫技術及相關附屬配套設備;200萬千瓦以上火電機組且燃用煤種含硫量小于1%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干法及半干法煙氣脫硫技術及相關附屬配套設備;20噸/時以上工業鍋爐和工業窯爐實用型脫硫技術;煙氣脫硝技術和裝備;利用吸附濃縮-催化燃燒、蓄熱式熱力焚燒、生物處理、光催化和等離子體破壞技術等治理工業固定源有機廢氣;飲食業油煙污染控制技術;室內空氣凈化新技術以及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等。
(2)水污染防治
穩定高效生活污水除磷脫氮處理技術;中小城鎮生活污水處理高效人工濕地、人工生態水處理技術;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和工業廢水處理污泥安全處理處置及資源綜合利用技術;節能型城市生活污水處理成套設備制造;造紙工業草漿中段廢水和廢紙打漿廢水治理;煤化工業高氨氮難降解有機化工廢水治理;有機合成工業高鹽度、高含硫難降解有機化工廢水治理;垃圾滲濾液處理技術;重耗水、重污染行業廢水回用和零排放技術;集成物化技術、膜技術、精細過濾等高效固液分離技術裝備;高效低能耗污泥濃縮脫水技術和設備;高速精密過濾技術及新型濾料;膜分離技術及硬體納米膜材料;催化氧化技術和高效氧化劑、高效催化劑,電解凝聚技術及電解凝聚裝置;臭氧氧化技術及大型臭氧發生器;好氧生物流化床成套裝置;好氧膜生物反應器成套裝置;溶氣供氧生物膜與活性污泥法復合成套裝置;污泥床、膨脹床復合厭氧成套裝置等。
(3)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
400噸/日垃圾焚燒廠(爐排爐)建設,城鎮有機垃圾厭氧產沼工程、衛生填埋場填埋氣收集利用工程,工業廢渣高效綜合利用技術;廢舊輪胎與廢舊塑料處理利用技術;危險廢物安全填埋技術、焚燒技術、等離子體處理技術及穩定化技術;焚燒飛灰的處理利用技術;廢棄物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技術與設備;污泥沼氣發電成套技術裝備;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技術與設備,垃圾焚燒處理、堆肥、衛生填埋技術等,污染土壤場地修復工程等。
(4)農村環境保護
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設、村莊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系統建設、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示范、農村廢棄物的處置、村鎮分散式污水處理、農業土壤污染防治工程示范、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等。環境友好型農業生產技術的研究與推廣,農藥、化肥、農膜等農業生產資料的合理使用技術,秸稈還田、氣化、制造輕質建材等綜合利用技術與設備,發展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建設有機食品生產基地。
(5)環境服務方面
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區域化污水和垃圾與危險廢物處理運營模式的示范工程,環境技術評估,污染治理設施設計建設技術規范,國際履約項目的支撐技術區域化運營模式示范等。
4 突破影響環保產業發展“瓶頸”的若干政策
環保產業不同于一般經濟產業,是一個典型的政策引導型的產業。目前對環保產業在我國能否成為支柱性產業尚存在著不同的認識,這將會導致形成不同的政策導向,從而對環保產業以及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產生不同的影響。改善環境質量、支撐可持續是發展環保產業的根本目的。大力發展環保產業是國家環境保護事業的必然選擇。
在適當政策的牽動下,環保產業完全有可能、有條件成為下一輪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成為引領綠色經濟的支柱產業。建議未來兩年和“十二五”期間,重點突破下列影響我國環保產業發展“瓶頸”的政策:
4.1 提高污水處理收費價格,實施脫硝電價補貼政策
對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垃圾處理設施、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等城市環保公益性事業,應適用優惠電價,不執行峰谷電價政策。
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污水處理成本,提高城鎮污水處理收費價格。原則上,規定東中部地區的收費價格應該包括污泥處理成本,東部地區提高到1元/噸污水以上。效仿脫硫電價補貼政策,按照不同脫硝技術的工程造價和運行成本差異,將脫硝成本納入電價核算,研究制定煙氣脫硝的電價政策,合理確定脫硝電價水平,刺激電力企業進行氮氧化物污染控制。據初步測算,脫硝電價平均水平應增加0.01元/千瓦時(長沙電廠脫硝設施運行每度電成本增加1.3分,中國電力聯合會相關專家認為應增加1分/每千瓦時)。
4.2 征收天然石膏資源稅,細化脫硫石膏優惠政策
對于貧礦地區制定積極的政策體系,對脫硫石膏資源化項目及一定規模的消納脫硫石膏的企業在財政、稅收、土地、環保審批乃至資本市場融資方面給于積極支持,鼓勵其大型化發展,逐步由鼓勵脫硫石膏替代天然石膏向強制替代方向過渡;富礦地區通過實施生態補償等環境經濟政策、資源稅改革試點等抓手逐步提高天然石膏開采及使用成本,鼓勵天然石膏開采加工企業開展脫硫石膏資源化利用。同時可結合電廠實際情況,出臺脫硫石膏質量標準。
4.3 促進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專業化和社會化
國家應盡快制定實施《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條例》,促進企業的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專業化、社會化、市場化,鼓勵單位和個人委托專業環保公司或機構承擔環境污染治理方案的實施或環境設施、設備與器具的運營,明確雙方的責、權、利,確保相關設施高效、穩定運行。
4.4 建立有利于拉動環保產業發展的投資政策
一是建立國家環保產業引導基金,為環保企業提供長期低息或無息貸款,也可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二是增加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財政資金應主要用于對環保企業貸款提供貼息,減少直接的項目投資,帶動社會資本進入。三是建立對環境基礎設施運營環保補貼的長效機制,重點針對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按照處理規模、達標要求等給予一定財政補貼。
4.5 加強環保產業的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
國家應加快制訂環保產業技術政策、環境工程技術規范,引導環保產業技術發展,規范環保產業市場。進一步明確環保產業的部門指導和管理分工,以環保設施建設市場為重點,開展環保市場整頓活動。在重點專業技術領域組織骨干企業,率先制定并實施行規行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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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課題組. 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基本思路研究報告(內部討論稿)[R].2009.
[3] 王金南,等. 中國綠色經濟的發展與展望[J]. 環境經濟,2009(9).
(本文作者來自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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