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攸縣坪陽廟鄉:企業污染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日前,中華環保宣傳網、中國湘江新聞網、全國環境保護網、《中華記者群》等眾多網絡媒體和媒體記者QQ群,紛紛收到來自湖南省攸縣坪陽廟鄉龍興村老屋組、新屋組等村民們的聯合上訪文字材料、照片、錄音及株洲市環保局下發的停產通知復印件等,文字材料后面附有幾十名村民的血印。有村民致電各網編輯們,希望他們能發發善心,幫助他們把這家在當地近十年為非作歹的污染企業曝光于世,也有村民在記者群內邀請相關媒體記者前往當地調查了解情況,還他們子孫后代一片干凈的土地。
對此,有記者前往攸縣坪陽廟鄉的華升化工廠周邊進行了走訪。但記者們為了還原真相,在相關記者QQ群里商議后決定:不加任何處理,先將村民提供的各種事實材料公布給廣大網友,希望引起相關政府部門的重示。
日前,中華環保宣傳網、中國湘江新聞網、全國環境保護網、《中華記者群》等眾多網絡媒體和媒體記者QQ群,紛紛收到來自湖南省攸縣坪陽廟鄉龍興村老屋組、新屋組等村民們的聯合上訪文字材料、照片、錄音及株洲市環保局下發的停產通知復印件等,文字材料后面附有幾十名村民的血印。有村民致電各網編輯們,希望他們能發發善心,幫助他們把這家在當地近十年為非作歹的污染企業曝光于世,也有村民在記者群內邀請相關媒體記者前往當地調查了解情況,還他們子孫后代一片干凈的土地。
對此,有記者前往攸縣坪陽廟鄉的華升化工廠周邊進行了走訪。但記者們為了還原真相,在相關記者QQ群里商議后決定:不加任何處理,先將村民提供的各種事實材料公布給廣大網友,希望引起相關政府部門的重示。
再呼吁關注民生停辦攸縣華升化工廠的報告
我們系湖南省攸縣坪陽廟鄉龍興村老屋組和新屋組村民,2007年3月華升化工廠老板王智慧以欺騙手段說該廠無污染、無毒,在我們屋后長虎嶺用4000元的砍伐工資毀掉最四十畝茂盛的油茶樹建成化工廠。于2008年11月開業,生產二硫化碳,極大地危害了當地人民生產、生活、生命安全。
一、該廠選址是錯誤的,老百姓不懂事實,作為化工知識豐富在多處辦廠未果的王智慧是深有感慨,也深知該廠產品的危害性,萬萬不該把這樣的廠建在眾多居民聚居的附近,距離民房只有百業米,排放的毒氣熏人,使得當地居民晚上無法入眠,導致有些人全身騷癢,如皮文秀(已故)、劉移根、劉宗華、劉芳來、鄧國英、謝冬文等人。更為嚴重的是距廠最近的劉開元,在砍茶樹建廠搞基建時,是雄兵猛將,可現在患肝硬化一病不起,花費上萬元的醫藥費還是不見好轉。
二、廠西北筆伍義芝塘組陳愛堂和芒秀家的松樹林陸續死亡,王智慧老板后付五元一顆請人砍了。
三、廠內管理不嚴,產品多次流失,硫磺到處都是,這些毒物滲透到水土之中,除空氣污染造成又造成了水污染,如劉彩云、劉移根、劉五星等多家水井不能飲用,環保局兩次抽樣檢測均嚴重超標,不宜飲用,居民到2里路外的山坡下挑水喝,我向縣、鄉政府提出一是用車子拖水飲用或是從3里外的石神貫用管子接水來用,均無結果。該廠置之不理,使得有的老年人有家不能歸,辛辛苦苦建成的房子不能住,只好隨子女到外地住。
上圖為村民們的血淚控訴
四、由于廠內管理不善,事故頻頻出現,如劉恒龍幾次被毒氯沖倒在地,昏迷不醒,送到醫院搶救;劉味蘭上班頭部摔傷醫療費用上萬元至今未愈在家休息。2009年7月14日凌晨2點,該廠裝二硫化碳時,自燃引起火災,一輛新油車及產品、棚子化為灰燼,幸好倉庫未存產品,差點導致大爆炸,我組居民看到火光沖天,當即全部起床集中逃命,搞得人心怕怕,該廠嚴重威脅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五、該廠老板欺上瞞下,手段毒辣,辦廠時說該廠無毒,對群眾有益無害,可為當地人創造就業門路,每年能幫助組里辦些福利事業,可現在看來,莫說辦福利事業,連老百姓辛辛苦苦賺來的血汗錢揍齊近三十多萬修成的水泥路也被該廠的大型汽車壓得稀巴爛,怎不叫百姓傷心。
2010年2月9日(農歷2009年12月26日)我們到省政府及環保廳請求處理。省環保廳當即把株洲市環保局、攸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召到省環保廳商量,由廳領導和市環保局責令該廠停產整改?蛇是拖三推四,繼續欺騙百姓和上級政府。對省市領導說已停產,實際上仍然光明正大的進行違法生產活動。我們不得不于3月2日重踏去省城上訪之路。在我們車路過廠門時,廠里速告縣、鄉政府。縣、鄉政府估計這次可瞞不住了,于是旋即派出幾輛小車,帶上村書記慌忙追趕,攔截去省城上訪的劉德星、劉胡云、劉宗華等人,在這逼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停產。
訪廠藐視上級政府,自認為天高皇帝遠,哪管得著他們,把上級文件閉塞。如市環保局2009年11月9日的文件和2010年2月10日市環保局文件當耳邊風,一概不理,直至我們三月二日再次上訪才引起注意。
華升化廠采取不正當手段強迫村民簽訂的補償協議(環保局要求華升化工采取搬遷)
該廠對上級精神打折扣討價還價,如煤爐渣仍舊堆放路邊,煙囪仍未增高,附近居民房屋仍未搬遷。陽奉陰違,采取捆綁政策,搞一個所謂“補償協議”,協議的第五條雙方權利和義務規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越級上訪上訴”,在縣鄉村三級領導的三番五次做細致工作下,大部分在協議上簽了字。拿了3600元,一部分是親戚代表,有的是通過不正當手段簽字的,可謂是刺刀下的交易,劉德星的簽字就是如此。
我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黨中央三令五聲強調落實科學發展觀,關注民生,體察民情,以人為本。想要問一下縣鄉政府部門,難道我們這幾個組的幾百條性命就如此不值嗎?王智慧的錢有如的威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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