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意見出臺
石獅鴻山熱電廠、晉江熱電廠、國電泉州熱電有限公司集中供熱覆蓋范圍內燃煤供汽鍋爐,要在年底前淘汰。昨日,記者從省環保部門獲悉,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了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意見,明確:今年全省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N)、二氧化硫(SO)排放總量,要分別比2011年減少1.5%、1%、1.5%,氮氧化物(NOx)要與2011年持平。
“減排工作意見”提出,要從淘汰落后產能、重點行業治理、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養殖業污染綜合治理、機動車管理、減排監測體系建設等方面入手,完成減排任務。
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
“減排工作意見”提出,要堅決淘汰造紙、制革、印染、化纖、鐵合金、水泥、煉鋼、煉鐵等重點行業落后產能。“意見”要求:關停淘汰生產規模10萬標張/年以下皮革企業,加快淘汰30萬標張/年以下皮革企業;石獅鴻山熱電廠、晉江熱電廠、國電泉州熱電有限公司集中供熱覆蓋范圍內燃煤供汽鍋爐,要在年底前淘汰;實行造紙、印染、化工、皮革、合成革、火電、建材等行業排污總量控制,鼓勵行業內重組提升,淘汰落后產能;集中供熱范圍內新擴建項目不予批準新上燃煤自備電站、燃煤鍋爐。
加快實施減排
“減排工作意見”提出,要實行工業廢水深度治理,所有已有項目入駐且產生污水的省級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必須在年底前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治理設施或者經論證后接入城鎮污水處理廠集中治理。化工、制藥、石油加工、煉焦、農副食品、食品、有色等排放廢水的重點行業,要分批實行全行業廢水深度治理,減少廢水污染物排放量。要落實電廠(熱電廠、企業自備電站)脫硫脫硝,所有燃煤電廠要按照省減排聯席會議辦公室的要求,按期建成投運或改造完善脫硝設施,脫硝效率應達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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